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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英模 做先锋|全市十佳检察干警杨林:不忘初心勇担当 惩奸除恶守正义

日期:2021-07-26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杨林同志现任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她从事政法工作12年多,在法院工作6年,检察院工作6年多。从检期间,她因工作表现突出,2015年度、2017-2019年度均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20年被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8、2019年度连续两年被百色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9 -2020年度被评为百色市检察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7月被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授予“最美检察人”荣誉称号;2021年1月被评为百色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一、政治素质硬,发挥党员先进性

杨林同志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一系列会议精神作为深化理论武装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是一名政治素质过硬的检察干警。积极参与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时刻铭记党员身份,保持党员先进性,起到先锋模范作用。2020年被评为“文秀先锋岗”。

二、业务能力硬,案件质量有保障

杨林同志业务能力强,为确保案件质量经得住历史的检验,她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均细致地审查每一份证据,认真地撰写每一份法律文书,负责地对待每一件案件,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尽到出庭履行职务职责,尽量做到精益求精,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她在反贪部门工作期间,共参与查办了5件受贿案件;在刑检部门工作期间,共办理了55件一审案件、83件二审案件、42件请示案件(含涉黑恶案件请示)、5件抗诉案件、2件提请复核案件、13件指定管辖案件、4件同步审查案件、7件审查逮捕案件、4件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5件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均没有冤假错案发生。

2017年年初,她刚修完产假回来,且刚实施司法改革被任命为检察官,面临的是检察官独立办案、办案经验不足、宝宝小等各种压力,但其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圆满地办理的廖某祥等31人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由于此案是以“民族资产解冻”为幌子的电信诈骗案,涉案犯罪嫌疑人数多,受害人数多达十余万人,涉案金额高达2300多万元,且是公安部督办的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其和基层院3名同志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蹲点一个星期,翻阅全案62卷案卷,将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地位作用等进行初步审查,建议公安机关将涉案嫌疑人分为7组制作起诉意见书,以便于分案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及时商请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将李某波等23人涉案分为6件案件指定基层院审查起诉,将廖某祥、陈某善等8人在本院审查起诉。为了圆满完成该案的审查起诉任务,其和协办检察官在认真查阅46卷案卷后,列出补充侦查提纲,交由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进一步完善和补强证据。其认真细致地审查了案件材料,深入分析案件焦点问题,认真钻研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精心制作了277页、18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充分的阐述和论证了廖某祥、陈某善等8人犯诈骗罪的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廖某祥、陈某善等8人犯诈骗罪提出处理意见。经开庭审理判决,廖某祥、陈某善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十三年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至50万元不等,仅1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其余人均当庭表示服判。

2018年以来,她兼任扫黑办副主任和联络员。她承担上传下达、做会议记录、拟制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管理全市检察机关涉黑恶犯罪线索和“保护伞”线索、向自治区检察院扫黑办和市扫黑办报送材料、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对接工作等事务,日常还要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当时,她的孩子刚一岁多,丈夫又到基层挂职锻炼,且没有老人帮带孩子,她只好把孩子寄养在县里哥哥家,以便于全身心投入扫黑除恶办项斗争工作中,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弱女子也有大能量”。

作为一名检察官,她始终牢记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办案理念。共办理和指导审查逮捕涉黑恶案件6件66人,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37件302人。其中2018年,她与办案组成员办理了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周民、杨钰等1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是全国开展扫黑除恶办项斗争活动以来百色市办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涉及罪名多,社会危害性大。为圆满完成该案的审查起诉任务,她和办案组成员在认真查阅几十卷案卷后,及时列出补充侦查提纲交由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进一步完善和补强证据。她和办案组成员精心制作上千页的审查报告,依法提起公诉。为确保庭审质量,办案组做好了充分出庭准备工作,庭审过程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展示证据,针对起诉指控的内容发表有理有据的公诉意见,对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针对性答辩。观摩庭审的广西部分地市法检代表、百色市政协委员及人大代表对庭审质量及效果纷纷点赞,该案的庭审活动也获央视新闻媒体转发。同年12月27日,百色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决认定该案的13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各被告人被判处20至2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没收违法犯罪所得及作案工具。她还针对该案所涉及的综合治理等方面发出3份检察建议,该案件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法律效果。

2020年8月份,她与专案组成员提前介入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张、莫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引导侦查工作,通过翻阅案件材料,熟悉案情,查看现场,发现总结问题,向侦查机关提出侦查取证建议10余条,引导侦查方向,为后期案件办理奠定了审查思路。8月中下旬,公安机关提请逮捕11人,专案组成员快速审查批准逮捕11人。8月底,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该案涉案人数达23人,涉及10宗罪,111卷案卷,专案组同志进入“5+2”、“白加黑”工作模式,努力奋战一个月快速、精准的将该案起诉至法院。同年11月30日,百色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决认定张某、莫某某等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储存枪支、弹药罪、敲诈勒索罪等,各被告人被判处25年至3年6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2019年10月,百色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黄20人涉黑案,她协助领导统筹协调抽调各基层院精干力量统一到市院审查案件,对该案进行实时指导,与专案组成员共同阅卷、梳理证据、提出补查提纲、修改起诉书等。审查起诉阶段,经过她与专案组、专案指导组的努力,多次引导公安机关取证,使该案的证据发生质的变化,从部分罪名、犯罪嫌疑人无法定罪到可以认定为涉恶案件,最终到可以认定为涉黑案件。法院审理阶段,经过多次协调、研讨、充分阐述公诉机关观点,使市县两级法院对该案的定性从无罪到涉恶再到涉黑有着巨大的转变。最终,田东县人民法院判决该案为涉黑案件,各被告人被判处25至2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三、综合素能高,充当“多面手”

杨林同志除了是办案小能手以外,还充当各种角色,开展各种角色,充当检察事业“多面手”。一是播撒阳光,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她积极参与法制进校园活动,先后到右江区永乐小学开展“远离性侵害,保护儿童健康成长”主题法治巡讲活动、到广西百色农业学校、百色中学开展“远离毒品 珍惜生命”禁毒宣讲进校园活动,她通过播放动画视频、互动问答等方式授课,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反响强烈,取得良好的效果。二是关爱妇女,配合做好我院妇委会工作。作为妇委会成员,她积极配合其他妇委会成员做好我院妇委会工作,在“三八”妇女节时,积极组织、参与本院开展的妇女活动,到百色市森林广场开展“关爱妇女 与法同行”活动、到半岛公园开展“追梦新时代  巾帼展芳华”主题系列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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