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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讲坛

从《论语》看孔子的法制观(1)

日期:2013-03-13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司法的根本目标——和谐与无讼

    孔子的思想可谓一以贯之,从仁心、仁学到仁政,都是围绕一个根本的目标,“君子”有义务努力加强自身修养,履行好对自己、对家人和家庭、家族的责任;如果有机会,则努力参与社会管理和建设,建立一个风尚淳朴、人际和谐的社会,让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实现自己的理想。

    结合一国最高司法长官的经历,孔子这样谈论自己的办案体会:“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讼,并非简单指诉讼案件,在论语中,“吾未见过而自讼者也”一句就是指自我反省,所以除诉讼案件外,还可泛指矛盾、斗争、纠纷的普遍意义。当然,无讼也可以说是每个法官和司法管理者、每个行政官员和政治家的最高理想。这没什么问题,问题是如何实现它?

    想起了那个关于止谤的著名故事。氏族成员议论公共事务的做法和权力,本来是古之遗风、优秀传统,如现在作为装饰矗立于宫室之外的华表,原本称为诽谤之木,氏族成员就在上边写字,是表达意见和建议的公共写字板。但随着王权的增强,最高政权的私有化完成,领导人越来越不喜欢这种影响、破坏领导形象和执政权威的事情,故周厉王跟人吹牛,说他能够止谤,办法很简单,就是把发表诽谤言论的人从肉体上消灭。结果如何?短时间确实效果明显,人们什么话也不说了,“道路以目”,故周厉王沾沾自喜。问题是这种止谤方法并不真正有效,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压迫越严重反抗也就越暴烈,最终导致了领导人与政权同时灰飞烟灭。

    作为领导人,喜欢和谐,追求四海升平是可以的,但关键要靠选择适合的手段方法,而不可操之过急拔苗助长,“欲速则不达”,不仅要目标和谐,也要手段和谐。

    这个道理想必孔子知道,所以才有下边这些实现无讼的具体阐述。

    社会道德水准与治安形势的决定性因素——领导人要重视道德操守个人品行

    季康子患盗,问与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想来,季康子是想问一些孔子关于人防、物防、技防之类的具体防盗措施,想不到孔子来一句硬邦邦的话,几乎能把季康子大人顶到南墙上去——什么防都不如“心防”!这话不知道该怎么评价,是该说孔子是迂腐呢,还是勇敢?仔仔细细品味一下,还是有些道理。

    西方人说:政府是人民最好的老师。老子说过:小国寡民,无见可欲,恐怕就指的是,作为一个领导人,你不要整天想着去对内掠夺、对外扩张,还是让利于民比较好。秦朝就是个例子,强大到史无前例,可谓富有四海了,三皇五帝也比不过,还不是因为横征暴敛搞到蚀掉老本。

    这是孔子一贯的主张。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还有他赞成大舜大禹什么都不做,管好自己垂拱而治就博得人民的千古传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