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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坚持“五司法”服务“五个百色”

日期:2013-03-26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司法理念,坚持便民、利民、能动、阳光、联动“五司法”,为“五个百色”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推行便民司法。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优化诉讼环境,为当事人提供咨询、程序指引等“一站式”服务2012年,共接待群众来访473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07件,给予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共27万元。

推行利民司法。把民生案件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对涉及就学、就医、就业,涉及土地征收流转和老弱病残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完善“绿色通道”,坚持快速审理、及时执行。

推行能动司法。该院主动探索,协调各方,努力构建齐抓共管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格局。与工商联、税务、银行、计生、质监等部门、行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通报情况、点评案例、交流研讨等方式提高执法水平。

 


推行阳光司法。建立健全各类案件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方面的公开透明机制,遵循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规范公开的基本原则,以开放、透明的司法工作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并邀请人民群众走进法院座谈、旁听案件、见证执行、发表意见,促进阳光司法。

 

 

推行联动司法。健立健全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自然村三级调解网络。加强与公安、计生、质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互助联动纠纷调处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共同解决矛盾纠纷。2012年,全市法院诉前联动调解纠纷1224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1331件,协助行政调解2055件,协助行业调解200件,其他诉前调解19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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