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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正气办铁案 惩恶扬善促和谐

日期:2013-03-28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娇小的身躯,轻柔的嗓音,看上去弱不禁风,很难让人想象得到她竟是一个惩恶扬善、打黑除恶、铁面无私的刑事法官。她就是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名年轻的助理审判员许彩乐。

  从事法院工作以来,她便矢志于审判事业,成为一名伸张正义、捍卫法律尊严的法官。自独立办案以来,她每年审理的案件近百件,审结的刑事案件占全院刑事案件的二分之一,她所承办的案件,无一错案,无改判案件,无上访投诉案,达到良好的服判息诉的社会效果。她所承办的案件经质量评查,优良率均达到98%以上,无不合格案件。因工作成绩突出,多年来连续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近两年连续获得“三八红旗手”的荣誉称号及调研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奖。

  办铁案才是真本事

  许彩乐经常说,刑事案件特殊性在于关乎人身自由的限制,甚至剥夺其生命权,审理刑事案件应慎之又慎不能出任何差错,裁判结果不但要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更应经得起历史考验。办案多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办好案、办铁案才是真本事。不枉不纵,不偏不倚,让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考验,这是她坚定不移的办案理念。每审理一件案,她也是这样严格要求自己,从庭前、庭审、宣判到判后,从不松懈,用自己有限的工作时间和全部精力审理好每一个案件。

  例如她在审理的被告人黄海盗窃一案中,公诉机关所指控的3起盗窃累计数额巨大,足使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细心而严谨的她发现所指控中的一起数额巨大的盗窃微型客车犯罪事实存在证据不足,经过反复的核实和质证,最终对该起犯罪事实不予认定,作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决。对该判决结果不仅被告人表示服判,公诉机关也未提出抗诉。事后也证实,该被告人系在毒瘾发作时被迫做出不实的供述,也幸亏了她殚精竭虑、抽丝剥茧分析案件真伪的办案态度,从而避免了错案的发生。

  惩教结合化解矛盾

  “社会有序和谐稳定,离不开法律对社会的控制,但如忽视调解,判后的社会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只有把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违法行为得到制裁和纠正的同时也亦让当事人心悦诚服。”正是秉着这样的理念,许彩乐在审理刑事案件时,除了在庭上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庭后亦把挽回被害人损失放在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位置。不管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还是其他侵财型的案件,她都苦口婆心,晓之于理,动之于情地耐心说服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以被告人是否赔偿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有无积极赔偿的态度,作为量刑考虑的一个重要情节,同时,被害人对被告人是否谅解,亦是量刑的一个重要因素。她认为说服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在保护被害人权益的同时,也给真心悔罪的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真正将“宽严相济”的精神贯穿到刑事司法实践当中,对维护稳定和促进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她坚持不懈的调解工作下,很多被告人在认识到自己行为违法性的同时,积极退赔赃款,表示改过自新,争取从轻处罚,最后通过改造重新回归社会。此举有效地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达到双赢的局面。

  孜孜不倦探索新知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刑事犯罪呈现手段多样化、新型化的趋势,增加了刑事案件审理难度。作为一名伸张正义的刑事法官,要适应时代的发展,不断地充实和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文化知识水平,才能在审理案件中给予被告人准确的定罪量刑,罚当其罪。许彩乐不畏艰难,本着探索和钻研的精神,渴望审理新型的疑难案件,并经常与同事们一起就疑难杂案进行探讨与交流。此外,她注重拓展办案思路,善于总结审判经验,无论在从事书记员工作还是独自办案的过程中,她都形成善于总结和分析的习惯,曾撰写了《就当前形势对如何优化我辖区刑事司法环境进行分析》、《浅析审判实践中聚众斗殴罪遇到的几个问题》、《德保法院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情况分析及对策》等调研文章,为开展调研积累宝贵的审判实务。除此之外,她还热衷于判后的法律宣传效果,以通俗易懂的案例形式撰写信息,释明法律的运用,所撰写的案例分析、信息宣传分别被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广西法院网、右江日报等各网站和报刊采用,并曾荣获全市政法综治调研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三等奖。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把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当作是自己成长的点滴积累和历练,也许许彩乐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但她用忍耐和执着坚持着自己的信念,并凭着积极进取、埋头钻研的工作态度,在审判工作中快速成长,用实际行动实现了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利,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的铮铮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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