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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偏见歧视 助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

日期:2014-06-19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吴志刚

南宁市第五医院医务科科长陆强:精神障碍患者是弱势群体,应加强人文关怀,消除歧视,这有利于他们的康复,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6月上旬,在南宁市双孖井,一名精神障碍患者砍伤行人;在来宾市兴宾区洛春村,因一名精神障碍患者“骂人”,其90岁母亲遭“被骂者”暴踢受伤。

这两起事件看似偶然,但折射出一个不争的事实:公众的偏见和歧视,给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人带来负面的心理投射。如何给精神障碍患者更多的关爱,让他们回归社会生活,成了人们关注和热议的话题。

补助款助贫困患者治疗

6月3日上午9时许,王先生从南宁市双孖井附近一家银行出来,突然被人从身后砍了一刀。头部受伤的王先生拔腿就跑。持刀伤人者追赶20多米后停下了脚步,王先生因此逃过一劫。

后经证实,持刀伤人者程某家住南宁市济南路,有精神病史。

6月10日上午,记者到程某居住的小区走访。居住在程某楼上的住户说,程某大多在半夜时尖叫吵闹,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为了小孩的健康成长,我下个月就搬家。”

“程某经常在晚上乱吼乱叫,但没有伤及小区居民。”小区的物业人员介绍,程某独居,是一名登记在册的精神病患者。因他经常打骂家人,他父母在另一处居住。程父因病瘫痪,程母既要照顾老伴,又要料理程某的饮食起居。程某的父母都已退休,家里经济比较困难,没钱将程某送医院治疗,家人也不愿在住院手续单上签字。

根据我国《精神卫生法》相关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对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的,其监护人不办理住院手续的,依法应由患者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住院手续,并由医疗机构在患者病历中予以记录。

程某伤人后,南宁市西乡塘区有关部门将他送往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诊断、治疗。因程某是精神残疾人,且家庭经济困难,经多方协商,最后确定由城区残联破例解决补助费用。

联动服务遇到瓶颈

从2005年起,“中央补助地方卫生经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以下简称“686项目”)落户广西。该项目在南宁市兴宁区示范后,扩大到南宁市所有县(区)。“686项目”主要内容有:登记、评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有危险行为倾向的患者;免费向有危险行为倾向的贫困患者提供精神疾病主要药物治疗;解锁救治关锁病人等。

目前,南宁市兴宁区逐步建立了由社区(村)、街道(镇)、城区及医院四级联动监控服务的工作体系。据了解,“686项目”实施后,南宁市兴宁区精神病人打人骂人、毁坏公物现象下降七成以上。

程某是该项目的受益者之一,享受了免费的治病药。南宁市西乡塘区朝阳街道办事务办负责人称,程某患有精神疾病,独居可能出现服药不到位、监护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社区、街道办相关人员随访时,其家人认为“家丑不外扬”,常常不配合,给联动服务工作留下空档。“早发现病人复发迹象,才能采取相应措施。但目前这一环节存在缺陷。”这位负责人说。

小区物业每次接到居民反映“程某闹事”后,即通知其监护人,可是得到的答复是“我们也管不好,没钱给他治病”,物业人员只能报警求助。

《精神卫生法》第49条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妥善看护未住院治疗的患者,按照医嘱督促其按时服药、接受随访或者治疗。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患者所在单位等应当依患者或者其监护人的请求,对监护人看护患者提供必要的帮助。”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陆强认为,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医嘱服药极为重要,在家维持治疗期间,不能随意减药或停药。否则,病情容易复发。“‘686项目’免费给重性精神病患者发药,能满足患者的基本用药需要。”他说。

患者需要更多关爱

记者走访发现,一些市民存在“身边的精神病人会伤人,是一种潜在的危险”的观念,有意远离疾病患者。

陆强认为,精神障碍患者因病致残疾,是一个弱势群体,应加强人文关怀,消除歧视,让他们能够得到更多的关爱,这有助于他们的康复,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精神卫生法》也明确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2010年11月,“兴宁区精神障碍患者阳光家园”落户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6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这个“阳光家园”,看到工作台上放着制作工艺品的工具,玻璃橱窗内摆放着由精神残疾人制作的挎包、小鸭等手工艺品。

工作人员介绍,3年多来,先后有多名患者在“阳光家园”进行康复治疗。每天上午9时开始,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康复训练,中午在“阳光家园”吃午餐和午休,下午继续进行康复训练至17时。目前,这里有20名托养成员,他们与正常人一样生活和工作,他们的社会功能逐步康复。

陆强介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经过短期治疗后,病情都能缓解,应当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长期住院治疗不利于精神障碍患者社会功能的康复。但目前很多精神障碍患者出院回家后,家中无人对其进行康复训练和监管,导致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生活能力下降,社会功能受损,严重的还导致精神残疾。社区康复是目前国际上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有效途径,但前提是社区必须有康复中心和医疗人员。充分发挥社区在精神病康复治疗中的作用,能降低精神障碍患者复发率和致残率。事实上,精神障碍患者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一样,需长期坚持治疗和护理。

各方为救治救助患者献策

南宁市卫生局疾病控制科陆科长称,针对当前精神卫生存在医疗机构不足、医疗人员缺乏、医疗设备亟待完善等问题,南宁市卫生局已向南宁市政府提出了“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强化队伍建设等”的建议。

今年2月,在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杨隽、黄文广等4名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对精神病患者管理治疗及提供政策救助的建议》。他们建议: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医疗条件;建立精神疾病患者统一监管组织;将精神医疗作为公益事业纳入公共卫生范畴;减免治疗费用,减轻精神病患者家庭的负担等。会上,人大代表李永华、何彩媚建议南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相应政策,将精神病康复救助项目纳入常规救助体系。

对于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监管问题,自治区政协委员谢焱在今年1月召开的自治区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上建议:加快建立和健全《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强制监管办法》,同时落实保障专项经费,对涉及刑事负有责任的精神病患者给予强制性救治救助监督,消除患者肇事肇祸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精神卫生法》实施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我区如何落实这项工作?记者从自治区综治办获悉,由自治区综治办起草的《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5月20日上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该《实施意见》可操作性强,强化了各相关部门职责,实现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救助、救治、监管等工作的无缝对接。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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