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百色市政法委员会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学研究
政法专题
法学研究

浅析未成年人暴力型犯罪

日期:2014-07-25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以乐业县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视角

    

一、未成年人暴力型犯罪的特点

近年来,乐业县人民法院涉少刑事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的态势,且暴力型犯罪居高不下。该院反映,乐业县辖区未成年暴力型犯罪呈现以下特点:

1、暴力犯罪案件逐年上升。从该院审结的未成年犯罪案件情况来看,2011年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件30人,其中暴力犯罪人数为10件20人。2012年受理未成年犯罪案件20件35人,其中暴力犯罪人数为18件25人。2013年受理未成年人犯罪8件16人,其中暴力犯罪3件6人。

2、罪名所涉及范围有所扩大。抢劫和故意伤害犯罪仍占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绝大多数。2011至2013年乐业县人民法院处理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中,抢劫、故意伤害犯罪案件分别为5件8人,10件18人,4件7人。同时未成年暴力犯罪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呈现出罪名多样化的趋势,除抢劫、故意伤害外,还涉及绑架、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等罪名。

3、以共同犯罪为主要形态。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绝大部分是以共同犯罪的形态出现的,他们结成或大或小的团伙,成群结帮地实施犯罪。这种情况较成年人更为常见,虽然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没有成年人犯罪集团那么严密的组织和计划,但一般也有首要分子、积极参与者,而且他们的纠合过程十分简单,对象一般为老乡、同事、同学、共同租住的室友等。  4、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高。当前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所持的态度是从轻或减轻,因此对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适用缓刑或轻刑的较多。因种种原因,这些未成年人在服刑期满后或缓刑期满后又犯罪的现象较多,不少未成年人属于二次或三次被追究法律责任。比如一抢劫案的被告人岑某在16岁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内,又再次抢劫。

二、未成年暴力犯罪的原因分析

1、未成年特殊的心理因素。从未成年人本身来看,未成年人特别是十四五岁左右的少年正处于心理断乳期,这个年龄段,是孩子成长的敏感期,在处理事情时往往凭身强体壮,易冲动,好动感情,自制力能差。他们和成年人一样有各种各样的需求,如果这些需求不能通过正常的渠道获得,很可能会不计后果,铤而走险,踏上违法犯罪之路。他们自我意识增强,行为趋同于成人,喜欢表现自己,渴望得到别人认同,自控能力弱,逆反心理强,情绪易偏颇,容易受到各种不良风气影响和侵蚀,尤其是在内心郁积的困惑或愤怒得不到释放时,就有可能采取暴力方式。另外,由于现在的未成年人多为独生子女,受家长的过度宠爱,在性格和心理上极易染上心胸狭隘、自私、任性、凡事以自我为中心的毛病,并表现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一旦遇到冲突和挫折就会把这种不良心理表现出来,最终有可能酿成校园暴力。

2、家庭因素,尤其是家庭暴力的影响。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成长。有的家长由于自身素质低,不注意对孩子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并把自己不正确的观念施加于孩子身上,对孩子产生了不良影响。有的家长迫于生计,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孩子的教育,往往只从物质上满足孩子的需要,对孩子过于溺爱、娇惯,却没有从精神上对孩子进行教育。尤其是家庭暴力日益严重,主要是夫妻暴力和家长暴力。这种家庭主要表现为吵骂、指责、揭短、厮打,大声呵斥、打耳光、打屁股、推推搡搡等,而自幼生活在暴力环境中的孩子,其经历教会了其攻击行为。正是因为家庭的不睦,父母的离异,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缺少了父爱或母爱,对孩子健康心理的形成和健全人格的养成带来了极其消极的影响,最终导致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

3、学校教育因素,尤其是近年来凸显的教师暴力影响。长期以来,我国的学校教育一直偏重于应试教育,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学校和教师被沉重的教学任务和升学率压得喘不过气来,忽视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培养和教育,尤其是忽视了对“双差生”的帮助、沟通和交流,使得这些学生产生了自卑心理和不平等的感觉,从行动上自然而然地游离于“好学生”群体之外,并与之站在对立面,尤其是在老师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时,行动上易出现攻击性。特别是教师的暴力行为,由于没有完成作业、上课说话、或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按老师的要求行事,同时又有激怒老师的行为,有些老师很可能压抑不住怒火,采取一些过激行为,如摔作业本、扔粉笔头、扯拽学生、殴打学生等等。最近也有媒体报道老师往孩子脸上刺字、用刀划学生的手心,虐待甚至强奸女学生的事件。学校本是一方净土,但有些教师的暴力行为却潜移默化地诱导着孩子,当孩子在与他人特别是比自己弱小的人交往而不顺利时,很可能仿效教师的暴力行为。另外一些学校不注重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许多未成年人不学法、不懂法、进而不守法,稀里糊涂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4、社会因素。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对未成年人的思想和行为带来了极大的冲击,金钱至上、贪图享受、尔虞我诈、弱肉强食等错误观念和思想深深影响着未成年人,使得他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未成年人为了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目的,不顾一切地勒索同学的钱物,如果得不到钱物,就实施暴力行为。此外,未成年人的思想和行为也受他们所处的社区环境的腐蚀和影响,一些未成年人更是由于交友不慎,结交了不良朋友,潜移默化、耳濡目染,与之效仿,结果走上了暴力犯罪的道路。  5、媒介暴力的影响。文化传媒的误导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影视、报刊、网络等文化传媒是未成年人了解社会、学习知识、接受社会思想观念的一个窗口和重要途径。由于未成年人的价值观、世界观和性格正处于形成时期,故文化传媒的信息质量如何会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思想、观念的发展方向。随着城市化的日益发展,我国未成年人接触到媒介暴力的机会和条件越来越多。未成年人可轻而易举从成人节目、录像、电影、报刊、电脑游戏中接触到暴力。电子游戏中的射击游戏、动作游戏、冒险游戏、多重角色扮演游戏等均充满了暴力。这些游戏误导孩子们漠视生命,以游戏的态度来应对生活中诸如生命、尊严等很严肃的问题。媒介暴力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首先,未成年人心理发育还不成熟,在其接触了大量的暴力节目后会储存在记忆里,然后,在合适的时机模仿练习学习到的暴力行为。有些意志力不强的未成年人若回忆到暴力行为可以解决问题,那么,在遇到相同境遇时,便会不顾后果模仿暴力行为来解决问题。其次,未成年人观看过多的暴力表演,容易造成一种错觉,即以为现实世界充满了暴力,单纯认为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是使用暴力使对方屈服。由于未成年人不具备足够的辨别能力和免疫能力,难以抵挡住诱惑和影响,结果他们的头脑受到了严重的腐蚀,使他们丧失了意志、泯灭了良知,埋下了犯罪的隐患。

三、解决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问题的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不理问题如果得不到根本解决,对国家的前途、社会的稳定具有极大的潜在破坏力,因此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对此,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强化家庭的教育职能。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每个家庭都要重视对子女的思想品德教育。家长要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要品行端正,注意言传身教,为孩子树立一个榜样,帮助孩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孩子方法要得当,要懂得孩子成长发育的规律,对孩子发育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生理和心理问题给予正确引导,教育孩子时,既不能百般溺爱,也不能简单粗暴,要注意循序善诱,避免使孩子产生抵触情绪,真正做到与孩子进行心灵的沟通。创造一个和谐的家庭氛围,使孩子能够感受到来自父母、亲人的爱,学会爱父母、爱亲人、爱朋友,使孩子对人、对社会有爱心,心理得到健康发展。

2、加强学校教育和管理,提高教师素质。学校是孩子社会化的主要场所,教师是孩子走向社会的领路人。学校既要注重对未成年人文化知识的传播,又要注重思想、品德、素质的教育,教师既要教书,又要育人。学校应重视对“问题学生”的教育。对“问题学生”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循循善诱,因势利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起到教育的作用,达到教育的目的。同时,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使其从小就接受系统而全面的法律知识教育,树立起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从根本上杜绝法盲犯罪的悲剧发生。学校应加强对校园的管理,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针对造成未成年人暴力的管理机制中出现的漏洞,要及时加以补充和完善,并对未成年人暴力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努力争取把暴力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另外,在学校,教师除了传授知识外,还要教会孩子如何做人。教师的言行无疑都会成为孩子仿效的榜样。无庸质疑,学校的大多数老师都具备德艺双馨的素质,但并不能排除有些教师有暴力行为。为预防和制止少数教师的暴力行为,学校就必须加强“人权意识”的教育,使每个老师都明确孩子的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受到侵犯。教师要合理运用惩戒权,对于犯错误的孩子,教师要在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做出处理,如警告、处分、开除学籍等,不允许用暴力方式解决问题。对有暴力行为的老师,要视程度不同及时做出处理。如其行为触犯了法律,还需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3、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空气。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可以使人积极向善,养成良好的习惯和行为,必须运用经济、政治、法律、行政等手段对社会进行综合治理,扫除“黄、赌、毒”现象,净化社会环境,以便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保障社会的稳定。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社区预防和控制机制。社区是社会的最基层组织,与家庭、学校联系最密切。社区应对本辖区内的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本人在家的表现有一个了解和掌握,及时与学校和家长沟通,对社区里的学校、商场、各种娱乐场所、游戏厅等经常进行监督检查,使违法犯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要发动全社会关注弱势群体,关心困难群众和家庭,特别是对那些生活在离异、单亲或困难家庭的未成年人要给予特别关爱、指导和帮助,防止他们因生活的困难和挫折而走上极端。

4、营造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控制媒介暴力的影响。在文化传媒中应注重积极宣传正面的、积极向上的事物,弘扬正气,惩治邪恶,积极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作用,使舆论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大力整顿文化市场,强化文化市场的管理和监督,严禁出版、发行、销售、播放、出租反动、淫秽和暴力的音像制品和书刊,取缔具有赌博性质的娱乐设施和场所,净化文化市场,使未成年人少受毒害。要加强符合未成年人成长需要的娱乐设施的建设,尽可能多建立起一些以科技和健身为主的娱乐场所,使这些未成年人进行问题、智力活动,从而使他们娱乐身心、增长才干,树立起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解决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问题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因此我们应采取积极的措施,预防、减少未成年人暴力问题的发生,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使其遵纪守法,努力学习成为对党,对国家、对人民有用的人。(黄启永)

[责任编辑:徐陆军]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