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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名中外大学生走进最高检与青年检察官面对面交流 最高检开放透明令外国大学生惊叹

日期:2014-08-22来源: 法制日报点击:

 

图为大学生们体验最高检检委会表决系统。

 

外国大学生参观最高检后表示,“零距离”了解和认识了中国的检察机关和检察制度。中国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公开透明,开放程度令人惊叹

俄罗斯大学生彼得罗夫·乔治今天走进最高人民检察院。他原以为参观会像去旅游景点一样走马观花,没想到他不仅近距离了解中国检察发展历史,与青年检察官面对面交流,而且还走进最高检检察权运行中枢——最高检检察委员会会议室,切身体验决策的产生过程。

8月21日上午,最高检举行第九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来自澳大利亚、日本、俄罗斯、菲律宾等国家和北京、黑龙江、上海、四川、台湾等地区的50名大学生走进最高检参观交流。据悉,这些大学生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亚太法学研究院夏令营,他们大多数为法学专业。

按下表决器感受程序正义

走进敞亮的检委会会议室,大学生们被允许来到圆形办公桌旁,坐上检委会委员的座椅。落座后,大家迫不及待查看放在电脑屏幕后的桌签,一名女同学坐在了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的位置上,引来众人羡慕的目光。

据了解,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在检察长主持下的议事决策机构,最高检检委会有包括“经检察长决定,审议有重大社会影响或者重大意见分歧的案件”等八项主要职责。

“这个会议室具有录音录像功能,每次召开检委会都要录音录像。”工作人员介绍说,检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最高检23名委员必须过半数出席才能开会,过半数同意才能作出决定。

来自菲律宾的大学生黛瑞尔·安·杨说,圆形办公桌有助于委员们在平等的环境中表达个人意见,电子表决能够真实反映委员们的立场。

彼得罗夫·乔治深有同感:“如此设置,能够听到不同的、多元化的声音,确保程序正义、民主决策、结果公正。”

多形式了解中国检察制度

此次参观活动原定于9时开始,但8时35分,大学生们已经全部到达。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之前从未走进过中国检察机关,今天来参观最高人民检察院,既兴奋又好奇,纷纷拍照留影。

最高检办公厅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主任孙灵珍对国内外大学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她用一口流利的英文介绍了最高检有关工作职能,赢得了热烈的掌声。

随后,大学生们参观人民检察史展览陈列馆、观看电视专题片、与青年检察官互动交流,“零距离”了解认识中国的检察机关和检察制度。

在人民检察史展览陈列室,大学生们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一只中华苏维埃时期的木制“控告箱”让很多人驻足观看,上面用群众看得懂的朴实话语,介绍如何举报违法犯罪。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生张宇翔对检察机关反贪工作非常关注,最近中国掀起的反腐风暴是他和同学们经常讨论的话题。“通过参观我了解到,检察机关始终没有放松反腐败工作。希望今后有机会去反贪污贿赂总局参观。”

互动交流不回避热点话题

如何避免公权力威胁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权,一名检察官最重要但又最困难的事情是什么……参观结束后,大学生们与最高检主要检察业务部门的青年检察官互动交流,大家纷纷踊跃提问。

澳大利亚没有死刑,来自该国的大学生叔杰普·阿拉姆不理解,为何中国对一些经济犯罪分子像杀人犯一样判处死刑。

最高检监所检察厅办公室主任刘继国回应说,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我国保留死刑,但严格控制死刑,坚持少杀、慎杀。司法实践中,我国严格限制经济型、非暴力型犯罪的死刑适用,2011年刑法修正案取消了13个经济型犯罪的死刑。

“在我国,即便是故意杀人,也不是不分情况一律适用死刑,如果被害人有明显过错,或者被告人有从轻处罚的情节,一般也不适用死刑。”刘继国解释说。

日本大学生三井里奈提了一个有趣的问题:作为一名检察官最重要但又最困难的事情是什么?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助理检察员张雪珂回答说:“作为一名检察官,最重要但又最困难的莫过于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如果不信仰法治,没有坚守法治的定力,不能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在执法办案中就很难顶住势的压力、排除情的干扰、防止丑的腐蚀,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只会是美好的愿景。”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开放程度令人惊叹。”彼得罗夫·乔治对记者感叹道,中国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日益公开透明,回国后,他要与朋友们分享此行的收获。本报北京8月21日讯

相关链接

最高检历次开放日

第一次:2010年5月28日,邀请媒体、高校、社区等代表。

第二次:2011年4月29日,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监督员等代表。

第三次:2011年11月30日,邀请驻京港澳机构、港澳工商界和港澳媒体代表。

第四次:2012年4月12日,邀请中央党校学员代表。

第五次:2012年6月8日,邀请受聘为最高检特约检察员的民主党派人士代表。

第六次:2013年6月28日,邀请中央国家机关、新媒体、法学专家等代表。

第七次:2013年12月17日,邀请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代表。

第八次:2014年7月11日,邀请法律博客等网友代表。

本报记者周斌文/图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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