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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香港的“小题大做”想到我国的廉政制度建设

日期:2014-09-02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靖西县人民法院 农晖

 

 

据报载:林玉海是香港东区海底隧道公园的一名普通督察,他平时为人老实,工作踏实,深得同事和领导的认可。工作了大半辈子,再熬几年,就要退休享受天伦之乐了。没想到却因为一枚一元钱的硬币,竟然被法庭判处盗窃罪名成立,不仅要负担诉讼费,还被判罚款一千元,更为严重的是,他被公司解雇,而且连将来的退休金都拿不到。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林玉海像往常一样在自己的收费岗上工作,中途,他发现收费工作台的地上有一枚一块钱硬币。他没多想,便弯腰捡了起来,顺手装在口袋里。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举动,竟然让他犯下了大错。一个小时后,警车呼啸而来,两名警察在公司主管的陪同下,来到了林玉海面前。公司举报他涉嫌贪污,请他接受调查。原来,他捡拾硬币的场景被主管在监控室看得清清楚楚,随即报警,并以贪污罪向他提起控诉。

林玉海急忙喊“冤枉”,并气急败坏地说:“我没想要贪污,只是顺手捡起来而已!况且只是区区一块钱而已,怎么能算贪污呢?你们,你们……这不是小题大做吗?”

虽然林玉海是无心之举,但因涉嫌贪污,一旦罪名成立,不仅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且将会被公司按规定给予开除。因此,虽然金额很小,但事关重大。于是,他请了最好的律师为其辩护。

法庭上,律师列举了林玉海三十多年来良好的工作表现,并提交了一份有几十名员工共同签名的品德证明信。最后,律师再次重申了林玉海捡拾硬币的动机:只是出于一种人性的本能,而绝非据为己有。然而,法庭只以事实说话,那盘录制有他亲手将硬币装入自己口袋的视频,就是强有力的证据。最后,法庭宣判,林玉海盗窃罪成立,不仅要负担诉讼费,还要被罚一千元。更为严重的是,林玉海被公司解雇,连将来的退休金都拿不到。

读罢,不禁为林玉海因区区一元钱既破财又丢饭碗的悲惨结局感到怜悯和唏嘘,更为区区一元钱“小题大做”折射出的香港廉政制度建设的完善和执法者的刚正不阿、法不容情所震撼。人们不禁要问,在香港区区一元钱能够做些什么呢? 乘坐一站地铁需要四元,买一瓶普通矿泉水需要七、八元,一碗蛋面至少要二十元,总之一元钱,几乎什么都做不了。如此看来,香港人确实是太“小题大做”了。然而,像林玉海那样“小题大做”的事件在香港绝非偶然,屡见报端。一名出租车司机因为四舍五入,多收了顾客五毛钱,结果被控诉滥收车费,最后出租车司机败诉,并被处判罚八百元。一个菲佣去市场买肉,本应三十二元钱,却虚报五十元钱,结果被主人发现,被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宣判盗窃罪名成立,被处罚款一千元。还有一位政府官员因为将一张十几块钱的私人票据夹到单据里一起报销,后被人发现,经法庭审理,以贪污罪论处,被革职辞退。

人们不禁要问,香港人为什么如此喜欢 “小题大做”?是不是吃饱了撑的?非也!这个问题的答案,香港廉政公署的口号是最强有力的解释:“贪一元也是贪。当贪污的定罪标准抬高到“零容忍”这个尺度的时候,那么,贪污一元同一亿元比起来,除了金额大小不同,其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是以职务之便侵吞他人或公共财产,同样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同时,“小贪污大处理,小事件大警戒”!这就是香港反腐倡廉、杜绝贪污、倡导诚信的精髓所在。

香港廉政公署的这一解释,犹如千钧重锤掷地有声,既向一切贪欲发出严厉的警告:“手莫伸,伸手必捉”;又似醍醐灌顶在向人们昭示:“勿犯法,法不容情”。由此推断,正是因为香港人的“小题大做”,才使得香港廉政公署的威名远播,才使得香港官员清正廉洁,才使得香港公民敬畏法纪、诚实守信,才使得香港社会文明和谐、秩序井然,经济繁荣昌盛,最终成为亚洲的“四小龙”。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诸葛孔明曾经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实生活中,“小偷针大偷金”及养虎遗患的例子不胜枚举,何不借鉴香港政府,在我们大陆国家设立廉政公署,筑牢防贪拒腐防线,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纪检监察部门要确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实行廉政监督。真正做到:严惩贪腐决不手软,对贪腐实行“零容忍”,有法必依,严明法纪。同时,也不妨来个“小贪污大处理,小事件大警戒”试试,我就不信国内的贪官还会前腐后继、屡禁不止!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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