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03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次
——隆林法院天生桥库区“水上巡回法庭”纪实
本网隆林讯 隆林各族自治县法院天生桥库区“水上巡回法庭”自2013年7月成立以来,坚持“心系渔民,促公正;水上巡回,筑忠诚”,2014年7月份以来,“水上巡回法庭”受理案121件(含库岸群众其他民事纠纷),已结案件103件,一审案件开庭率100%。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司法为民。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天生桥法庭,位于天生桥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现有法官3人,负责审理天生桥、桠杈、革步、金钟山等个4乡(镇)辖区内婚姻家庭和继承、财产、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劳动争议和人身权等民事纠纷案件。
天生桥水库在我县境内的水域面积8.5万亩,水域隶属天生桥镇、革步乡、金钟山乡三个乡镇,是我县重要的渔业养殖基地,现有网箱4419箱,网箱面积达110475平方米,2012年网箱养殖水产品总产量达17340吨,产值20808万元。库区现有岩卡、富民、复兴、民强等渔业养殖合作社四个,水上党支部一个。库区除本县籍养殖户外,还有来自云南、贵州、四川等养殖规模不小的外地养殖户65户。设立在天生桥镇街上的樵山饲料公司,为库区部分养殖户生产、供应饲料。饲料公司与养殖户、养殖户与船主、养殖设备供应商、水产收购商等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
为了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向天生桥水库库区人民提供全面、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不耽误渔民生产生活,减少诉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意见》的精神要求,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决定在天生桥水库库区设立“水上巡回法庭”,天生桥人民法庭积极与库区党支部支委联络沟通,协调“水上巡回法庭”的筹备工作,争取到以水上党支部为依托平台,将“水上巡回法庭”设在水上党支部所在的网箱平台上。2013年7月25日,在上级领导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水上巡回法庭”正式成立。
在水上巡回办案中,“水上巡回法庭”始终做好六个坚持。
一、坚持水上巡回审判工作。采取灵活多样、因案制宜的审案方式,深入库区,在第一时间奔赴诉讼地点,通过上门立案、上门审判、上门执行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把法庭开到码头、船头、网箱旁或企业里头,把法庭搬到当事人身边,当地审,当场调,当庭结,即时执,为当事人提供零距离服务,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了“矛盾纠纷发生在哪里,法律服务就送到哪里”的要求,着力解决了库区人民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坚持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工作的始终,创新工作机制。
根据新时期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工作的要求,“水上巡回法庭”继续把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工作的始终,创新工作机制,实行“三全调解”。一是树立“全程调解”理念,将调解贯穿于立案、送达、开庭前、庭审中、判决前的每一个环节。二是树立“全心调解”理念,本着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耐心、细心、专心调解,不厌其烦、锲而不舍。三是树立“全力调解”理念,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运用一切手段,动员一切力量,绝不浅尝辄止、半途而废,只要有可能,就绝不放弃调解的努力。同时在调解过程中,找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把握双方的感情契合点、寻求矛盾化解的突破点。
三、坚持深入开展联动司法工作。“水上巡回法庭”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向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发出“委任调解函”,充分利用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利用自身丰富的综治维稳经验和熟悉当地民情习俗的优势,协助法庭开展调解工作;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开展调解工作后,对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引导双方当事人到法庭就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庭及时给予审查办理,对符合司法确认条件的及时予以确认。此外,人民法庭还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工作,经常性地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能力,促使人民调解和诉讼工作更好地衔接。
四、坚持实行法官下访制度。一是积极开展法官下基层走访活动。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地到库区水产区地、水产市场及各相关企业走访,及时了解库区养殖合作社、养殖户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完善“水上巡回法庭”的司法服务机制,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二是落实案后回访制度。法官充分利用深入库区送达、巡回审判、送法上门等机会,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以及义务得到全部履行的双方当事人,不定期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积极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和睦相处,切实有效地促使案结事了。
五、坚持建立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机制。一是在库区设立办案联系点。人民法庭加强与库区党支部支委和当地村民委员会联络沟通,根据实际需要在村部、村庄、码头等居民聚集区建立更多的联络点,巧借联络点向四周辐射,沿途巡回办案,构建更广泛便民诉讼机制和巡回办案网络,让“水上巡回法庭”深入到库区的每一个角落,方便渔民诉讼。二是建立司法协助员队伍。人民法庭从渔民中选拔了一批法律素质好的人民调解员担任司法协助员,协助法庭办理送达、调查、调解、执行等工作,直接将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引入诉讼程序。三是依托联系卡建立灵活的联系方式。人民法庭给库区各养殖合作社、养殖户发放便民联系卡、诉讼指引等材料,采取电话预约立案、信件立案、网络立案、现场立案等灵活多样的办案方式。
六、坚持加大宣传普法力度。人民法庭在工作办案过程中,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每一位法官都做到了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传到哪里,把巡回办案作为生动的法律课堂展现给库区人民群众,针对性的收集整理人民群众密切关心的法律问题在群众汇集的圩日、节日通过发放资料、播放广播等形式进行法律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法制建设。
“水上巡回法庭”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以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群众人民满意为目标,根据天生桥人民法庭辖区环水临湖的经济发展特点,不断落实和创新便民诉讼措施,探索巡回审判新模式,规范、能动地开展审判工作,逐渐形成便民利民的“湖区司法”特色。(黄思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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