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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机关出台意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

日期:2014-09-22来源: 检察日报点击:

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高检院机关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最高检机关各级党组织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意见》强调,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实践特征,始终自觉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决落实“四个服从”要求,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要努力营造党内民主氛围,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把统一意志与集思广益结合起来。二是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扬整风精神,真正解决个人和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认真上好党课,认真开展对照检查,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对不合格党员,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四是着力增强党的内部团结。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性、讲大局、讲奉献、守纪律。每名党员都要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始终和党同心同德,坚定不移地为党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发挥模范作用。

《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彻底整治“四风”顽疾,建设坚强的基层党组织和过硬检察队伍;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任何时候都要与党保持一致;要严格履行“两个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扎紧制度的笼子约束权力。同时,要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见习记者贾阳)

[责任编辑:张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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