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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抓好四项工作推进专项活动纵深发展

日期:2014-09-30来源: 检察日报点击:

胡泽君在全国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强调

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推进专项活动纵深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9月29日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强调,清醒认识当前专项检察活动的形势和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克服畏难、自满和厌战情绪,推动专项检察活动全面、平衡、深入开展。

胡泽君就把握工作重点推进专项检察活动向纵深发展提出四项具体要求。一是抓紧进行“补课”,对“三类罪犯”建档、重新体检、审查案卷、线索管理等基础性工作进行梳理自查,分析存在问题,逐条研究整改。二是抓好关键阶段,全力以赴抓好专项检察活动核实、纠正和查处违法问题阶段工作。三是抓好重点环节,认真检察刑罚变更执行容易发生问题的计分考核、立功受奖、病情鉴定等环节,对调查核实的违法案件依法予以纠正。四是抓好突出问题,对专项检察活动中发现的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中的问题、审前未羁押罪犯判实刑后未依法交付执行问题等,及时进行调研,研究监督措施。

胡泽君要求,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力争在专项检察活动中发现一批案件线索,依法查办一批大要案,确保专项检察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对发现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防止漏报、误报和瞒报。加强案件初查工作,调查核实掌握的案件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办。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优势,整合监所、反贪、反渎等办案力量,加快办案进度,强化办案效果。把查办职务犯罪与监督纠正违法有机结合,通过查办职务犯罪进一步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今天的会议由最高检副检察长李如林主持。

领导小组成员就做好下一步专项检察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八个省级检察院副检察长作大会发言。(记者徐盈雁)

[责任编辑:张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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