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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中级法院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沈德咏常务副院长在全国法院警务安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日期:2014-10-14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本网讯 百色市中级法院在接到区高院桂高法[2014]211号《关于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沈德咏常务副院长在全国法院警务安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的通知》后, 10月13日,主管法警工作的院党组副书记农良邦马上组织法警支队认真学习和贯彻。首先由韦海源政委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沈德咏常务副院长在全国法院警务安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要求全体法警以通报发生的10起典型案例为教材,认真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警惕,坚决克服和消除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始终做到警钟长鸣,确保不发生各类警务安全事故。甘府臣支队长要求;一是要全体法警坚决摒弃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警务工作无小事,安全大于天”的理念,做到令行禁止。二是要加强庭审保障安全,严格落实有关规则和要求,自觉做好每一次值庭、押解、看管安检等工作,严防各种事故发生。三是要加强防范措施,堵塞漏洞,防范于未然,重点加强机关和审判场所的安检,加强对业务庭审的安检,严把审判法庭出入关,特别是严格落实安检规则,切实做到“逢进必检”,严防粗检、漏检,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农良邦副书记就如何做好警务保障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坚决克服和消除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充分认识到法院警务工作的重要性,不仅要改正工作中存在的松懈情绪和懈怠行为,更要彻底铲除思想上的麻痹思想和懈怠心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认真细致,严格规范做好每一项警务工作,确保安全。

二是提高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体干警要树立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打消“一般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强化安全理念,完善责任体系。支队要加大对各县区法院警务安全的督导检查力度,对各县区法院的警务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要坚持“严”字当头,从行为规范和工作细节抓起,把严格管理贯穿于警务安全的每个环节,坚决纠正和克服管理松懈、作风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在各项警务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来执行,特别是在押解、值庭和看管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四项规则”履行职责,必须做到提押手续严、押解控制严、看管监视严、值庭防范严,切实把防范刑事被告人脱逃、行凶、自伤、自残等措施落到实处。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及时发现和消除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无刑事被告人脱逃的事件发生。

三是要加强警队管理。要依据条例狠抓日常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对警队警容风纪和文明执法、规范性执法要常抓不懈,保证警队思想不松、作风不散、纪律不懈、制度不废。并要强化作风养成。从平时言行举止,行为规范、警容风纪、纪律作风上严格要求,从点滴做起,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反应快速,雷厉风行,增强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要加强反恐怖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和人身防护的培训,创新训练方法,有针对性的强化对押解、看管、值庭、安检以及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训练和演练,还要按照实战处置程序和预案开展反恐怖实战演练,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警务保障。(黄赫思)

 

[责任编辑:黄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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