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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县:隆桑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

日期:2014-10-16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本网德保讯 近日,隆桑司法所通过耐心、深入的调解,化解了一起赡养老人纠纷,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陆某今年已经75岁,与74岁的妻子住在德保县隆桑镇示下村百贡屯,两人育有一子,近年来,陆某及其妻子年事已高,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平时生活仅靠政府发放的微薄养老低保补助来维持,独子在临近的田阳县替人安装门窗却很少回家照看父母,也不愿赡养两位老人,年老的父母生活非常困难,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陆某又找到司法所要求调解,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受理案件后,隆桑司法所所长许春祥先后多次深入陆某所在的村屯,走访了解情况,得知陆某的儿子至今仍然单身,对父母没有能力帮助自己成家一事一直心怀不满,所以对陆某夫妇不闻不问。

了解情况后,隆桑司法所干警会同该村调委会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在调解中,所长许春祥耐心对陆某夫妇的儿子释法明理,细致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告知陆某夫妇的儿子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最终通过隆桑镇调委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双方于9月30日达成了赡养协议:由陆某夫妇的儿子每个月支付父母400元生活费,若以后父母生病住院,费用除按规定报销外,余下部分由其子承担。陆某夫妇的儿子承诺今后经常抽空回家照顾父母的日常生活起居,勇于担当。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这起赡养纠纷的圆满解决,很好地弘扬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德保县司法局)

编辑:罗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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