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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履行宪法使命 保证宪法全面正确实施

日期:2014-12-05来源: 检察日报点击:

最高检180多名新任新晋升人民检察官面向宪法庄严宣誓曹建明在宣誓仪式上强调

增强宪法意识 始终保持对宪法信仰和敬畏

履行宪法使命 切实保证宪法全面正确实施

12月4日,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最高检举行宪法宣誓仪式,180多名新任和新晋升人民检察官面对宪法庄严宣誓。记者程丁摄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早上9时许,最高人民检察院180多名新任和新晋升人民检察官,面对宪法和国旗庄严宣誓。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曹建明在宣誓仪式上强调,宪法的根基在于内心拥护,宪法的伟力源自真诚信仰。我们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张德江委员长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对宪法作出的庄严承诺,增强宪法意识,始终保持对宪法信仰和敬畏,履行宪法使命,切实保证宪法全面正确实施,努力担当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捍卫者的历史使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最高检机关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既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的实际行动,也是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重要举措。

在今天的宣誓仪式上,在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二级大检察官王少峰领誓下,最高检180多名新任和新晋升的人民检察官面对宪法和国旗作出庄严承诺。曹建明在宣誓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党中央对国家宪法日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对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昨天,张德江委员长出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铭记今天的誓言,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时刻牢记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神圣职责。

曹建明指出,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我们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人民检察官要增强宪法自信和宪法自觉,始终恪守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根本原则,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相统一,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曹建明强调,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一切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最高法律依据。人民检察官要进一步增强依宪履职、依法用权观念,始终恪守宪法确立的社会主义法制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任何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切实做到严守权力边界、规范司法行为、自觉接受监督,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曹建明指出,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证书”,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人民检察官要带头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公平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人民群众幸福安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曹建明强调,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加强宪法实施,树立宪法权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人民检察官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孙谦主持宣誓仪式。最高检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出席宣誓仪式。(记者王治国 戴佳)

 

 

[责任编辑:何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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