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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市法学会召开专职副会长、研究会秘书长会议

日期:2015-03-17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全区各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研究会秘书长会议要求

服务大局 发挥优势 主动作为 勇于创新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南宁讯(记者罗妮)3月16日,全区各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研究会秘书长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于娃宪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朱育兆,自治区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锋,自治区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韦军、李峻峰分别传达了有关文件、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要认清形势,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给法学会工作和法学事业带来千载难逢的机遇。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两个《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四中全会决定的《意见》,为我区法学会事业开辟了空前广阔的舞台。各级法学会、各研究会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

会议要求,找准定位,充分履行法学会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重要职责。一要深刻认识、旗帜鲜明,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上来。二要坚持主动作为。摆正自身位置,围绕工作大局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积极参与、主动服务。三要勇于创新探索。深入思考新形势下如何推进法学会工作,从根本上焕发法学会组织活力;深入思考如何正确把握法学会的重要属性,使法学会组织的政治性、群众性和学术性更加有机统一并得到充分发挥;深入思考如何实现法学会工作覆盖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通过各种活动和载体实现与大家沟通、交流、联系;深入思考如何使法学会重点工作形成有效的社会功能,让更多活动与社会需求有机融合,不断提升法学会建设科学化水平。

会议强调,服务大局,奋发有为开创我区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要紧紧围绕服务大局组织和推动我区的法学研究,力争在“组织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和“健全法学研究体系”三个方面取得新突破。要发挥优势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工作,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要大力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对外法学交流影响力。切实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大力推进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各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自治区法学会所属各研究会秘书长和自治区法学会机关干部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何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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