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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为烈属祭扫提供便利

日期:2015-03-26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南宁讯(记者肖璇)自治区民政厅日前与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出通知,将从食、宿、交通等方面,对前来我区扫墓的烈士家属给予方便。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和群众瞻仰的接待服务工作,对由烈士亲属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组织到烈士安葬地的边境烈士陵园祭扫的,烈士安葬地民政部门提供食宿及当地交通工具;对烈士亲属持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自行前往烈士安葬地的边境烈士陵园祭扫的,烈士安葬地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每位烈士3位亲属的食宿费用,并视情给予每人30-50元的一次性困难补助。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清明期间的客流特点,指导和协调运输企业增开前往边境烈士陵园所在地的专线车和公交车,对客流集中的线路及时调整班次密度。在清明节期间(3月22日至4月12日),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前往我区边境烈士陵园祭扫烈士的参战退役人员、烈士安葬地在边境烈士陵园的烈士亲属,在我区范围内的公路(含桥梁、隧道和城市道路)收费站免收通行费。

同时,各级公安部门要依法在管辖范围内维持烈士纪念活动地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制定清明期间群众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的疏导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配合民政部门和烈士陵园维持烈士纪念活动的正常秩序,对因群众祭扫活动引发的各类案件或假借祭扫活动制造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防火知识宣传。

 

[责任编辑:何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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