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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凌云法院强化涉农案件执行 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日期:2015-04-23来源: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点击:

 

本网凌云讯    2015年来凌云县人民法院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整执行方向,强化“三农”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关于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的工作精神,将涉农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加大执行力度。2015年一季度受理的17件涉农案件已经全部执结,执结率100%。

设立涉农案件专用“窗口”明确审理时限。凌云法院结合判决结果,对败诉方力推直接送达,积极做好判后法律释明工作,让双方当事人胜败皆服。对进入执行案件,做到晚立先执、立了快执、执了结了、结了事了,确保每一件执行案件不留“后遗症”。

便农为民,巧妙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凌云法院统一规定执行干警在农忙时节不查封、不扣押被执行农民的播种、运输工具,尽量不对被执行农民采取人身强制措施,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针对一些法制意识不强,不到庭应诉的当事人,办案人员在执行案件时选择中午、晚上、雨天等被执行人可能在家的机会送达执行文书,宣传法律法规,督促其履行义务。

开通扶弱济困执行“直通车”,简化程序、方便执行。凌云法院执行局特别针对老弱病残的执行案件提前进行归纳梳理,制定详细执行计划,积极协调各部门主动参与,充分发挥执行信息员的“耳聪目明”作用。对被执行人确有实际困难而无法执结到位的,采取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执行资金,帮助其渡过难关。

为民着想,执行方式灵活多样。对被执行人履行能力较差,预计其一次性履行全部债务有困难的,凌云法院执行干警促成其履行部分债务。对一些家境贫困,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村被执行人,执行时不“竭泽而渔”。在执行涉农案件时,对抗拒执行、有履行能力不履行的当事人则会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做到教育一人、影响一片,达到执结一案带动多案执行的良好社会效果。( 廖敏秀

                                                                       [责任编辑:黄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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