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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法院三项措施培养“双语”法官

日期:2015-05-06来源: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点击:

 

本网那坡讯  近年来,地处中越边境的那坡县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实际,以三项措施培养“双语”法官,使他们都以民族语言全力化解边境地区各民族之间的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了边境地区的社会稳定,促进了边境地区民族经济的发展。

那坡县与越南接壤,全县国界线长207公里,是广西陆疆界线最长的县份;居住着壮、汉、苗、彝、瑶等五个民族,人口约21万人。近年来,随着当地各族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他们的许多矛盾纠纷都交到法院来解决,而该院又只有少数法官能说少数民族语言,这对开展审判执行等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障碍。为此,该院结合当地少数民族及边境地区的特殊情况,从便民利民、服务大局出发,以三项措施培养“双语”法官,让法官们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办理案件,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一是以专区普及民俗知识。该院立足当地的实际,在文化展厅设立专区,介绍那坡县各民族的概况,向全院干警普及少数民族民俗知识,使干警们对全县各民族的文化、风俗习惯等有了初步的了解,以便在实践中能入乡随俗。

二是以专人培训升能力。该院指定政工科作为培训“双语”法官的机构,有计划地组织法官到民族院校等地观摩学习,使法官们能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对法律法规、审判专业术语的互通互译互用,提高他们的少数民族语言表达能力、文字书写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同时,采取办培训班、自学、向民族长老学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法官学习辖区内各民族的语言,提高法官的“双语”能力。

三是以老带新促成长。在具体的实践中,该院让长期工作在审判实务第一线、经验丰富的“双语”法官带着年轻法官一起办案,向年轻法官传授与少数民族当事人交流的技巧等,快速掌握化解少数民族当事人矛盾纠纷的司法智慧和经验方法,使其尽快成长起来。

通过以上三项措施,该院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熟悉民族宗教政策、数量比较充足、能够满足全县民族地区审判工作需要的“双语”法官队伍。据统计,今年1-4月,该院法官利用“双语”审结各类诉讼案件452件,其中巡回在少数民族村寨审结321件,占71.02%。

该院“双语”法官到彝族村寨用民族语言调解纠纷的情景

 

[责任编辑:黄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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