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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县:保民生、促发展、建和谐 法律援助在行动

日期:2015-05-06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本网靖西讯 今年来,靖西县司法局将服务民生作为工作重心来抓,积极探索创新便民利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功能和作用。截至4月底,县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案件48件。

扩大受援范围,加快法律援助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降低门槛,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将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继续将服务窗口前移下沉,充分利用传统歌圩广泛宣传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对法律普及工作中,没有文化或是文化程度不高,维权意识差的群体居多数,有针对性的深入村屯组织开展培训会,运用本土方言讲述群众关心及渴望了解的法律援助实体案例,开展有奖竞答、发放宣传材料、挂横幅,使法律条文不再枯燥。据统计,全县设立19个法援站点,依托各行政村(社区)委会设立291个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落实500名法律援助联络员,拓宽援助覆盖面,将法律援助工作覆盖到社区、农村,倾情服务困难群众弱势群体。

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保障机制。2015年1月10日,靖西县“一村一法律顾问”挂牌成立,为282个行政村(街)配备一名法律工作者作为村级法律顾问,实现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有效解决村干部对涉法纠纷“把不准脉”,无从下手,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化解引发激化问题。将充分发挥村级法律顾问“法律知识宣传员、法律事务指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援助特派员、社情民意信息员”的作用,为新农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审查重大合同、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依法规范村规民约、指导调处重大民间纠纷等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持续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法制宣传、调解纠纷、关注弱势群体等方面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服务把好法律关。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帮助解决法律疑难问题,推进基层农村法治建设。

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服务,帮助他们依法解决涉及基本生存、生产生活方面问题。围绕促进解决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组织办理争议、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医疗等领域涉及法律援助的案件。完善窗口服务功能,热情接待来访的群众,耐心解答,不推诿、敷衍。对属于法律援助事项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程序,指导来访人员提出申请。对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要告知有关规定,引导来访人员寻求其他解决渠道。法律援助机构要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检查公布制度、质量跟踪检查制度和投诉处理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注重选择高效、便捷的维权方式。推行法律援助即办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案件流转机制,与检察院建立信息交换机制,与法院建立商请制度,全面加强了横向联动。坚持以“积极办案、应援尽援、能援多援”为原则,加大对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服务力度,针对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根据法律援助对象的特殊性,积极探索便捷、高效的维权手段,提高维权效率,降低困难群众的维权成本。坚持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更多地采用诉前调解或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减轻受援人讼累,实现困难群众利益最大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和完善告知制度,强化监督。加强"12348"法律援助专线的平台建设,提升扩容"12348"法律援助专线,提升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后,告知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提示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及时向受援人通报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便于受援人对案件办理者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职业操守等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做到即时受理、即时指派。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指派承办人员上门服务或告知其委托家人到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做好受援人跟踪回访工作,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受援人和社会监督。(黄海滨)

 

[责任编辑:何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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