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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业县:法官帮助农活感动被执行人

日期:2015-05-08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本网乐业讯 5月7日,乐业县法院执行干警不顾酷暑天气,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在玉米地里成功执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覃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乐业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覃某赔偿黄某医疗费等各项款项1651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覃某一直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黄某于2015年1月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赔偿义务。但由于被执行人覃某外出下落不明,执行干警多次查找线索未果,导致案件一直没有进展。5月7日,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覃某已回到家中种玉米,顾不上酷暑天气,立即奔赴覃某家中。最终执行干警在覃某自家的玉米地里相找到覃某。覃某看到执行干警到来也并未躲避,打过招呼后仍旧忙着干活。执行干警本是前去强制执行,看到覃某正在自己地里种玉米忙得不亦乐乎,并没有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走到地里帮助其种玉米。覃某看着执行干警一个个干活干得汗流夹背,非常感动,当场对执行干警说:“我啥都不说了,我现在就回家拿钱去”。案件在玉米地里和解履行完毕。

乐业县法院执行干警能动执法,用实际行动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受到了当地百姓及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杨永瑶)

 

[责任编辑:何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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