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21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次
本网凌云讯 近日,受浙江省浙江省金华监狱的委托,凌云县司法局泗城司法所对监狱服刑人员劳某某进行假释出监前审前社会调查。
接到县司法局委派出后,泗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立即来到劳某某所在的村,向村干部、当地群众及家属进行调查走访,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泗城司法所从劳某某的家庭背景、个性特点、人际关系、犯罪的社会反响、村委与周边群众意见等方面进行客观的调查评估,提出是否适用假释,并形成调查报告,为监狱提供参考,从源头上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
接受监狱委托开展假释前社会调查是《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一项全新的工作,是“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对拟假释罪犯进行社会调查,出具评估意见,有利于法院综合判断罪犯的再犯可能性,以期准确适用假释,并更好地与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对接,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管理改造,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据统计,泗城司法所自开展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以来,已接受法院、监狱委托完成审前社会调查3例。(那家刚)
[责任编辑:何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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