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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互联网+”打造电子检务升级版

日期:2015-05-26来源: 检察日报点击:

 “持之以恒打造山东检察‘信息航母’和‘信息超市’,经过三年的坚持不懈努力,全省检察机关‘互联网十’理念不断强化,信息化建设驶入了加速发展、跨越发展的‘快车道’,为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在5月20日召开的山东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上说。

东营和淄博是此次推进会的会场。记者在两地采访时了解到,山东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研发了“全视通”“检视通”、同录中心、律师预约、电子阅卷等一大批办案软件系统,率先建成全省三级检察院互联互通的远程网上办案系统,为检察工作插上了“腾飞的金翅膀”,装上了“监督的眼睛”。

远程视频提高效率

“以往到滨海看守所提讯,来回车程就要一个半小时,一上午的时间几乎都花在路上了。”东营市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处长丁世通有感而发,“远程提讯系统投入使用后,提高了工作效率。”

“院里建成的远程提讯系统,可实现省、市、县三级跨地域讯问、笔录制作、远程打印和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技术科工作人员宋文超介绍,“只要鼠标一点,即使犯罪嫌疑人远在千里之外,也能按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讯问。”

远程视频不仅让提讯便捷,更能方便接访。据了解,山东省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建成全省三级院互联互通远程接访系统,司法办案的效率、质量、透明度和公信力明显得到提升。

在淄博市检察院接访大厅,因为村民李某没有随身携带相关证据,淄博市检察院就通过“检视通”远程接访系统连线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派驻稷下检察室,留守的村民将证据交到稷下检察室,即通过“检视通”示证系统进行展示。淄博市检察院又根据属地管辖原则连线临淄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受理调查,据此侦办了一起村委会主任贪贿大案。

在东营,远程视频办案仅仅是办案辅助平台的一种:建成的远程案件讨论系统,搭建起了“面对面”讨论交流平台;研发的电子卷宗管理系统,提高了法律文书质量;投入使用的量刑建议辅助系统,自动得出建议量刑的区间……办案辅助平台自运行以来,无一起超期案件发生,审查批捕期限平均缩短1天,审查起诉期限平均缩短7天。

技术细节彰显规范

信息化不仅“快”,还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安装了“透视机”,设置了“隔离墙”,实现了“用电脑管住人脑”。

在东营市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要想了解本院廉政风险现状并不是一件难事。打开“廉政风险分析评估”菜单,从“总体分析评估”中就可以得知廉政风险现状。随着一步步点击操作,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中出现了一系列图表,直观展示了哪些是发生廉政风险比较高的部门、风险点主要集中在哪一类案件等。廉政风险自动预警、分析评估、结果运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的众多功能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实现对司法办案、队伍建设、检务保障等检察工作的全方位即时监督。

恒温恒湿,专业保管柜、箱、袋,红外防盗系统,无线射频、射频识别,高频拍照……这是记者在东营市检察院赃证物保管室的所见所闻。

随着一声响动,离记者最近的9号保管柜缓缓打开,可以看到柜子里排列整齐的保管箱。东营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孙琳介绍:该系统主要是将涉案财物密封后粘贴电子标签,这样在保管、调用过程中就有了唯一的“身份证明”。“一旦有人拿着它出入库,电子标签都会通过无线射频,启动监控系统进行高频拍照。同时,保管室还安装了红外防盗系统,如果有人在非工作区间进入,防盗系统就会自动启动,拉响警铃并向工作人员短信报警。”

目前,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已在东营市两级检察院架设完成,已有275件涉案物品入网管理。据介绍,该技术还将扩展到公诉提前介入案件、出庭公诉证据展示以及车辆管理、重要物资管理等方面。

电子阅卷力促公开

“我是张明一案的代理律师,我想调阅一下案卷。”“真不好意思,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外出了。”

“那可真不巧,我是从济南来的,返程车票都订好了。”

“不要紧,您可以利用我院的‘检信通’平台进行电子阅卷。请您出示律师证和委托手续,工作人员将为您办理阅卷身份卡片。”

这是发生在淄博市检察院案管中心的一幕,律师阅卷依托的正是“检信通”系统的电子阅卷功能。系统生成的电子卷宗可供律师进行阅读、打印、复制,并可实现多名律师和承办人同时阅卷。

据了解,淄博市检察院研发的“检信通”系统还具有自动组卷、自动纠错、法定期限到期提醒等多项功能,并逐步实现与政法网的有效连接,探索公、检、法一体化数字办案新模式,最大限度地节约司法资源,保障司法公正。

同样,为方便律师执业,东营市检察院开发的律师预约系统,升级为省市县三级架构,导入了1.7万名律师的基本信息。该系统可根据双方时间错峰排期,实现跨地区预约。该系统运行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收到律师预约6138件,安排阅卷、会见及其他事项5326件次,发送短信7.8万条,受到了律师和办案人的欢迎。

在新媒体时代,网络已成为群众了解信息的主渠道,山东省检察机关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把检察职能、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干警情况等信息晒到网上,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打造“指尖上的电子检务”。(贾阳 卢金增)

 

[责任编辑:何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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