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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坚定信心 将司法体制改革推向深入

日期:2015-05-28来源: 人民法院报点击:

沈德咏在深圳法院调研时强调

统一思想 坚定信心 坚定不移 将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向深入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所属基层人民法院专题进行司法改革调研,重点了解深圳法院率先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实行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强化司法责任制的改革情况。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参加调研。

沈德咏对深圳法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对广东省委、省政府,深圳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积极支持推进司法改革表示由衷感谢。沈德咏指出,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各项事业都走在全国前列,在司法改革领域敢为人先,先行先试,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在深圳市委的领导下,积极推进以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为引导,以审判权运行机制为核心,以司法责任制为保障的司法改革,方向正确,思路清晰,举措得当,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成效初显,勉励大家要继续努力,勇往直前,当好司法改革的先行者和排头兵。

沈德咏指出,当前,司法体制改革正处于全面推进、全面深化的关键时期,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全面推进司法改革。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党中央对重大司法改革提出了框架性意见,作出了顶层设计,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具体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实践探索,排除干扰,全力推进。司法改革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事关人民司法事业长远发展,事关广大法院干警切身利益,在推进改革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上必须强调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做到正确对待、自觉服从、积极参与,不能七嘴八舌、各行其是。要以主人翁精神和积极的态度为司法改革建言献策,努力当好司法改革的促进派。

沈德咏强调,司法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人民法院推进司法改革没有先例可循,需要从司法实践出发积极探索、把握规律、总结经验、逐步深化。司法改革要有助于克服传统体制中的司法地方化和司法行政化弊端,努力提高司法的权威和司法的公信力。司法改革必然涉及权力关系、工作关系和利益关系的调整,要注重解决好新旧体制的冲突和衔接问题,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好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司法改革是新生事物,不可能一帆风顺、一蹴而就,不能因为出现问题,就质疑改革的决策和方向,也不能因为遇到困难而动摇改革的决心和信心。

对于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以改革的思维和改革的方式去加以解决,决不允许走回头路。司法改革也要讲究投入产出的效益,要尽量降低改革成本,少走弯路,力争以较小的代价换取更大的改革成效。

沈德咏强调指出,要牢牢把握司法改革的正确方向,确保司法改革健康有序推进。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体到人民法院就是要有利于提高审判质效、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检验司法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归根结底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与否。改革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集中民智,必须致力于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认同感和获得感,使人民群众切实从司法改革中受益。

沈德咏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统筹兼顾,实现审判执行工作与司法改革两不误、两促进。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增大、社会矛盾易发多发、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持续大幅度上升的大背景下,各级法院要妥善处理好司法改革与审判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到统筹兼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应对人案矛盾,以优质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促进司法改革,同时,要通过全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努力实现司法改革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在深期间,沈德咏还会见了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勤。(罗书臻)

 

[责任编辑:何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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