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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专项活动效果明显

日期:2015-05-29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广西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专项活动效果明显

 

5个月移送犯罪线索495件407人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南宁讯(记者卢林峰)5月2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就我区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和5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截至今年3月31日,全区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495件407人,目前已判决33件26人,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11月起至2015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法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与当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积极协调配合、通力协作,有力震慑了各种规避执行行为。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31日,全区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495件407人,已判决33件26人。目前仍有部分案件在公安侦查和检察起诉阶段。此外,全区法院自行采取司法拘留措施560件589人。

 

期间,全区法院还充分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形成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全区法院共向银行、公安、工商、车管、房产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26053件,涉及被执行人45209人,涉及执行标的金额3.27亿元,向有关部门推送了31155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8415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对3195名被执行人限制出入境,罚款161人次。

 

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梅表示,人民法院作出生效的法律文书具有司法权威性和公信力,负有法律规定履行法律义务的人,应当加强法律学习,知法守法,增强法治意识,讲诚信,走正道,积极履行法律义务,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切不可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否则将受到严厉的刑罚制裁,付出更大的人身和财产代价。下一步,法院将加大对抗拒执行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探索公、检、法三部门联合打击拒执犯罪的长效机制和统一拒执犯罪一般定罪尺度和办理标准,加大专项行动推进力度,继续严厉打击抗拒执行犯罪,维护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何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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