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01来源: 检察日报点击: 次
上海启用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系统
全国17个省市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将联网使用
近日,一套符合我国语言文化背景、适应我国少年司法需要的“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与风险控制系统”在上海正式启用。该系统由上海市检察院、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联合研发,将在全国17个省市的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中联网使用。
据上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与风险控制系统”由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问卷系统、涉罪未成年人风险评估系统、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分析系统组成。去年12月开始在上海市检察机关进行系统试测,目前已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406人次的测评。
2014年12月,16岁的黄某与他人先后盗窃了4个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对黄某第一次心理测评结果是“行为倾向问题较多或较重”。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安排了专业心理咨询师对他进行心理疏导和社会帮教,几个月后再次进行心理测评,结果对照发现:43道有关“基本情况”的题目中,有12道的答案发生改变;143道心理测试题目中,有87道的答案发生改变。测评结论是黄某行为倾向方面转变为“基本正常”。结合案件的基本事实等,检察机关对黄某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设定考验期为6个月。
去年12月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共对142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诉率同比上升18.4%;对66名涉罪未成年人变更强制措施,同比上升61%。目前,这些涉罪未成年人的表现与测评结果基本相符。(记者 林中明 通讯员 徐蕾蕾)
[责任编辑:何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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