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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洒法治的阳光 ——记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吴文良

日期:2017-04-07来源: 右江日报点击:

 播洒法治的阳光

——记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吴文良

□林 杰

“这个时间段里,谭昌波可以选择改恶从善的机会很多……”近日,在中国教育电视台一套法制节目《法治天下》演播厅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吴文良正在为近期播出的《天坑迷案》进行法律讲解。这是吴文良第一次通过央视这样大的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想到更多的人能通过收看这期节目而加快学法、守法、用法的步伐,他打心里感到欣慰。

今年35岁的吴文良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年轻的他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已有10个年头。这个年轻的“老”刑事法官,在依法审理刑事案件的同时,积极将法治宣传工作如春风化雨般融入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刑事审判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宣传法制、促进稳定的职能作用。近日,吴文良被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法庭之内,吴文良把每个案件都作为法治宣传的活教材。2011年以来,吴文良共审理一、二审刑事案件133件,审结的案件无一起引起信访、上访。在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他坚持做好庭前教育、庭审教育和判后教育,结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师生代表旁听庭审,将法治教育贯穿案件审理过程。

法庭之外,吴文良也没有停止法治宣传的脚步。尤其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面对因法治意识低下而身陷囹圄的失足青少年,他更是觉得对青少年群体开展法治宣传责无旁贷。对失足青少年,他把“教育、感化、挽救”作为信条,每年均联系团委、妇联并组织辖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法官到自治区少管所对服刑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帮教。对接受社区矫正或留看守所服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引导他们树立法治意识,积极回归社会。

对于在校园里快乐读书的青少年,吴文良通过各种通俗有趣的形式对他们进行法治宣传教育。2011年以来,他积极参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市中院组织举办的“法律同行、助力梦想”大型法治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平果县、田阳县、乐业县小学、中学,通过案例展示、知识问答、模拟法庭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六一”儿童期间,到百色职业学院、百色第一小学等给学生们上法制课,介绍预防毒品犯罪、预防性侵害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措施。到德保县东凌乡登限村儿童家园、右江区百兰小学等地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给当地儿童赠送法律图书。每年均邀请在校学生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吴文良始终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问题。因父母远离家乡,不少留守儿童情感非常脆弱,加上缺乏家庭和学校教育,这些都可能为他们日后成长埋下悲剧的种子。2015年,他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向全市法院推广田阳县人民法院首创的,在行政村村部建设法治教育基地的“田阳模式”,将基地建设的目光投向农村基层,投向农村的广大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经过努力,2016年,全市法院共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5个,极大的扩展了法治教育的覆盖面。

“接触那么多刑事案件,我深有体会,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更重要,这就是我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的初衷和目的。”吴文良一直坚持这样的信念,在刑事审判工作路上播洒法治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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