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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业法官上门为老人送赡养款

日期:2017-04-07来源: 右江日报点击:

本报乐业讯 近日,乐业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行三人到该县逻西乡打路村为老人张某送去执行款7200元。

俗话说,养儿防老,而耄耋之年的张老头却要用法律武器从儿子手里拿到赡养费。如今已82岁的张老早年丧偶,其有两个儿子。就赡养问题,张老曾与两个儿子达成过协议:张老的财产由次子继承,张老由次子赡养。后因次子张小未履行赡养义务,张老生活无着落。无奈之下,张老于2016年底将次子张小诉至乐业县人民法院。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张小支付从2015年起张老赡养费每年3600元,并承担张老实际支出医疗费,但张小并未按调解书内容履行义务。张老多次找到张小讨要赡养费均未果,便于2017年2月向乐业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张小在金融部门有存款收入,于是执行法官火速扣划了被执行人的存款。考虑到案件申请人张老前往法院领取执行款困难,执行法官决定上门送赡养款。接过执行法官手中的赡养款,老人感动地连声说谢谢。之后,执行法官耐心做张小的思想工作,向其说法释理,张小意识到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性,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今后一定及时足额给付赡养费。 □杨永瑶

 【责任编辑】韦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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