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8-04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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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已陆续出炉
现在
就让小编带你一一走进他们的故事!
◀陆凌军
陆凌军,男,1967年4月出生,大学文化,现任靖西县人民法院渠洋人民法庭庭长。
2011年度、2012年度、2014年度,陆凌军三次被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光荣称号。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一针一线”关乎廉洁公正
“法庭公正判决,我们心服口服,谢谢法官!”在陆凌军审理的一起共有房屋使用权纠纷案中,被告在案件宣判后,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声道谢。
原告徐某丽与被告徐某剑、徐某弟及第三人徐某玲、徐某湖,三方当事人系兄弟姐妹关系,此案意见分歧很大,陆凌军曾多次召集各方调解,都未达成协议。在案件宣判前,原、被告及第三人通过不同渠道,以各种借口邀请陆凌军喝茶吃饭,但其深知当事人是别有用意,故均婉言拒绝。该案宣判当天,判决合法公正、不偏不倚,三方当事人均心服口服。
主动上门送法 热心为民排忧解困
由于近年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很多人把多年的夫妻感情和孩子抛至脑后,草率离婚。针对此类案件,陆凌军注重以调解方式结案,克服困难,亲自到当事人家中,将心比心陈述利弊,用亲情感化当事人。
年轻夫妻黄某玉与韦某钦经自由恋爱结婚,并生育一子。两人在广东打工一段时间后,妻子黄某玉突然提出离婚。陆凌军主动上门找到当事人亲属了解情况。当得知原告之所以离婚,是因被告家庭条件不好,陆凌军即对原告进行了思想教育。经过一个上午的说服工作,原告终于同意与被告和好,但又担心家人反对,陆凌军便多次来到原告娘家与村干部一起做思想工作,最终娘家人被感动,同意原、被告和好。
甘当百姓知心人 一心搭好连心桥
尽管每天翻山越岭,遇到许多困难,但陆凌军与大山的老百姓已结下了不解之缘,他到哪里老百姓的忧虑就有解决的盼头;他到哪里法院的普法宣传工作也就到哪里。
他用公正廉洁,恪尽职守,勇于担当为党和人民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得到了群众的信赖和肯定。
【责任编辑】韦永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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