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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采】第二届“感动百色政法先锋”候选人展播(刘燕平)

日期:2017-08-24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刘燕平

刘燕平,女,197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田东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2010年获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2011年获田东县十佳巾帼维权先进个人;2014年获百色市法院办案标兵;2014年获田东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获田东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获田东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求真务实

刘燕平极其重视自身修养建设,努力学习各种综合学科的知识。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严把程序关,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实行审判的“阳光作业”。

她所承办的案件,结案数高于本部门人均结案数,承办案件没有超审限的现象。作为承办人,承办案件没有因程序或事实证据问题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在案件评查中没有案件被评定为不合格案件。

孜孜以求

刘燕平始终坚信权威来自于专业,虽然她不是法学科班出身,但从起进法院的那一天起,每天坚持阅读专业书籍,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工作中磨炼出她扎实的审判功底。

从2014年至2016年,她共审理了普通诉讼案件500余件,结案率达98%以上。处理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她把农民工兄弟当作自己的弟兄;处理邻里关系时她把人家事当做自己事,不厌其小,不厌其烦。在处理群体利益、社会稳定案件中,她从不拘泥于个案,积极协调社会各部门,以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勇于担当

刘燕平在工作中,注重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经常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巡回调解、开庭等活动,寓教于审,寓教于执,让审判的示范教育功能深入民心,将法治精神和法理传入人民群众中间。

她积极走向社会,针对不断出现的思想偏见、心理压力问题,不失时机地利用案件进行疏导、宣传,并针对个别问题进行案外帮助。同时,她还善于对典型个案进行总结归类,辛勤笔耕,积极撰写信息、通过现身说法、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大力提倡公民自觉遵守伦理和法理,弘扬中华民族的美德,对普通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帮助群众树立和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有利于从源头预防和防止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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