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9-05来源: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点击: 次
9月5日,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黑案,周晟民等15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项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4年8月以来,被告人周晟民在乐业县注册成立晟民投资有限公司,从事放高利贷、追债活动。为了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周晟民纠集被告人杨承钰、禤仕凯、窦仕宁、韦世春等人,以晟民投资有限公司为据点,在当地逞强争霸,并通过暴力追债、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和扩大势力范围,周晟民等人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故意毁灭证据、敲诈勒索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周晟民为首的人数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追债、放高利贷、开设赌场等违法手段,聚敛的财产达27.7万元,并将非法收入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持组织的生存、发展。
该组织为达到非法牟利和称霸一方的目的,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暴力活动,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的后果。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造成社会治安混乱,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认为,周晟民等1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第一天,法庭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由于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庭审预计将持续二至三天,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被告人的部分家属及群众,部分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旁听。
法庭在审理后将择期作出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