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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司法局完成首例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收监工作

日期:2019-09-27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近日,田林县司法局成功将一名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罪犯收监执行,此次收监工作是田林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首例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的暂予监外执行以及异地(审判机关和收监执行机关)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收监。

社区服刑人员黄某,因犯诈骗罪,被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2018年1月黄某因患疾病,在交付执行刑罚前,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纳入田林县司法局利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2019年92日,黄某暂予监外情形已消失,且刑期未满,应执行剩余刑罚。田林县司法局依法向原判法院建议对黄某收监执行剩余刑期,法院依照程序对黄某做出收监执行决定,收到《收监执行决定书》和《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田林县司法局立即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以及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协调落实收监事宜,田林县公安局派员全力配合执行收监,于2019年9月11日成功将黄某押送交田林县看守所收监执行,目前,黄某已顺利投送广西某监狱服刑改造

考虑到此次收监工作临近重大节假日,以及重要时间节点,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确保收监工作的安全顺利实施,田林县司法局利周司法所对服刑人员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以及给予心理疏导,并多次实地走访了解服刑人员收监执行前的思想动态情况,防止服刑人员出现思想不稳定或者脱逃现象,与此同时田林县司法局主动作为、规范执法,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配合下形成合力,圆满完成此次收监任务。

此次收监工作的成功办理,不仅提高了公、检、法、司协同作战的能力,也为我县社区矫正收监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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