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百色市政法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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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委政法委简介

百色市委政法委员会是百色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党委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部署,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意见和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密切注视和掌握政法、综治工作动态和危及社会稳定的倾向和苗头,及时向市委提出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维稳工作全过程,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三)针对全市政法部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司法公正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的具体措施。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市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执法。指导和协调全市政法各部门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全市政法战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认真研究政法工作动态、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和政法队伍现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探索政法工作改革的新路子,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六)研究和制定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和组织部考察并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县(区)委政法委及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七)负责本市政法队伍的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及其干警违法违纪的案件。

(八)组织实施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研究制定社会管理的工作措施,开展创安活动,打击和预防犯罪;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九)加强对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犯罪活动的调查研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犯罪活动的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防范和惩治邪教工作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指导各县(区)、各部门抓好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犯罪活动。

(十)指导下级政法委和综治委的工作。

(十一)完成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综治委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