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百色市政法委员会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法动态 > 全国政法要闻
政法专题
全国政法要闻

最高法院要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日期:2013-07-05来源: 新华社点击:

最高人民法院在4日于长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提出,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最高法院提出,各级法院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严惩杀人、抢劫、爆炸、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刑事犯罪,严惩编造散布虚假恐怖信息、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要严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的审理,依法妥善处理涉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与公民民主政治权利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要审慎处理涉及城镇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依法妥善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群众依法得到救济。要认真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要做好各个环节的辨法析理、服判息诉工作,对实体处理和程序决定都要充分说理,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徐陆军】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