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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着力提升检察队伍四大能力

日期:2014-07-07来源: 法制日报点击:

7月4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山东青岛就检察机关加强检察队伍能力建设进行调研时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政法队伍、检察队伍加强能力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着力提升执法办案、群众工作、信息化运用、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四大能力,更好地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调研活动最后,曹建明说,提高队伍素质能力,不仅是检察机关更好履行检察职能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各级检察机关要把队伍能力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检察人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

曹建明指出,加强检察机关队伍能力建设,要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加强有针对性地分门别类地分析和实践指导,在执法办案实践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本领恐慌”问题;要着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认真落实检察机关直接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制度,坚持选派年轻干警、业务骨干到基层一线、信访部门工作锻炼,扎实推进派驻检察室建设特别是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在实践中练就做好群众工作的硬功夫、真本领;要着力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大数据时代,信息科技应用的广度和深度,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综合实力和工作水平,各级检察机关要依靠科学技术、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效能和办案水平,最大限度发挥信息资源的集聚、规模效应,努力以科技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要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各级检察机关要树立主动宣传、主动传播的理念,善于运用博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通过案例来引导,通过故事来说话,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吸引力,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舆论的良性互动。(记者蒋皓)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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