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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人罪” 即使是皇帝也不可以

日期:2013-03-13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宋璟是唐玄宗时期有名的宰相,史家认为唐玄宗时期的“中兴”有两位宰相,即姚崇与宋璟功不可没,时人称他们为“贤相”。《新唐书》第124卷为两人立传,史家认为“(姚)崇善应变以成天下之务,(宋)璟善守文以持天下之正。二人道不同,同归于治,此天所以佐唐,使中兴也。”大意是,姚崇善于应变而能很恰当地处理各种事务,宋璟则严格遵守制度(守文)而能做到公正。姚崇与宋璟两个人虽然用了不同的治理方法,但却殊途同归,都达到了天下大治的目的,这真是上苍在帮助唐朝,使其中兴。而“守文”(遵守制度)正是古代监察官为政的特点。

    宋璟精彩的仕途生涯正是从任监察御史开始的,当时的唐朝处在武则天时期。武则天的宠臣张易之诬蔑御史大夫魏元忠说过对武则天不满的话,犯了“不臣语”之罪。同时,张易之还拉拢了张说为其陷害魏元忠作证。后来也成了一代名相的张说,事发时官居凤阁舍人,正五品上。武则天得到张易之的告发,非常生气,于是就此要展开“廷辩”。廷辩之前,张说惶恐不安。而官位仅居八品的监察御史宋璟则义无反顾地鼓励张说:“名义至重,不可陷正人以求苟免。”他告诉张说,如果因为坚持真相而受到责罚,他的品德会被人广泛传扬,不仅不会失去什么,反而会得到更多的赞誉,“芬香多矣”。他甚至对张说保证,如果张说因为说实话而遭不测,他愿意与张说一同赴死。张说在宋璟的鼓励下,廷辩时据实而言:“魏元忠无不顺语”。魏元忠因而保全了性命。武则天虽心有不悦,但也因此欣赏宋璟“居官鲠正”的品格,宋璟在此后的仕途上受到重用。

    宋璟自入仕,一直保持着“耿介有大节”的性格。《新唐书·宋璟传》记道,当宋璟升任御史中丞时,接到一封告发张易之的弟弟张宗昌“相面”的事情。那个时代,官员相面常常会被认为有谋反之心。宋璟要求追查,但是张易之、张宗昌都是武则天的宠臣,并称“二张”。武则天为了袒护张宗昌,先言张宗昌事先已告知了自己,言下之意就是张宗昌的相面是得到自己批准的,因而不会有谋反之心。后又下诏赦免张宗昌之罪,但令“二张”亲自到宋璟的府邸谢罪。当时,二张均为朝中三品大员。皇帝下诏,三品大员亲至府邸谢罪,对一个只有六品官衔的御史中丞来说,可以说是天大的面子。但身为监察官的宋璟并不领情,又一次表现了“居官鲠正”的性格。他让门人以“公事公言之”(公事在办公的地方说)为由拒见前来道歉的二张。从武则天到唐玄宗,宋璟因为他的公平、耿介而多次遭贬,但也因此最终得到官民的信任和朝廷的重用。

    《新唐书·宋璟传》中,宋璟为官的“故事”让我们窥测到唐代“监察”的一些细节,比如对监察官“鲠正”性格的格外要求,监察官“位卑言重”的制度设计等等。其实,这个“故事”中最值得当下社会借鉴的是监察对权力的制约,即使皇帝也不能随意“出入人罪”。《宋璟传》中记载的“廷辩”则是一个制约皇帝利用权力“出入人罪”的有效方法。从魏元忠案廷辩的场景看,参加廷辩的人包括告发者、被告发者和证人,而监察官的职责不仅不是奉迎,反而是制约皇权,以求真相与公正。这样的监察官才能彪炳史册。(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马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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