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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第二届特约监督员视察丰台法院

日期:2013-10-11来源: 人民法院报点击:

10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届特约监督员应最高人民法院邀请视察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景汉朝陪同视察。

30名特约监督员参观了丰台法院立案大厅、人民调解室、审判法庭等办公设施,以及建院六十周年图片展,并旁听了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庭审。随后,特约监督员与丰台法院的同志进行了座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在存、丰台法院院长王宜生分别汇报了法院工作。

特约监督员对近年来人民法院各方面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尤其是对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希望人民法院继续加大力度解决执行难问题;改善法官工作生活待遇,留住和培养法院人才;加大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力度,特别是要注重以艺术形式宣传法院和法官。

景汉朝认真听取特约监督员的发言后,首先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和周强院长对特约监督员来法院视察表示感谢。他说,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第二届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上,周强院长明确指出,聘请特约监督员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基层基础等各项工作,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天大家谈了很多非常好的意见,回去之后我们要好好梳理分析,认真研究和办理。今后,我们将创新工作形式,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特约监督员的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这次视察活动是最高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增进特约监督员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了解,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而组织开展的。(记者 杨树明)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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