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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要求:加强法院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日期:2014-05-04来源: 人民法院报点击:

近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切实把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

《实施意见》要求,要把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同执法办案工作有机融合,健全完善法院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广泛开展以司法为民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要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审判、建设队伍的功能,认真抓好党内集中教育活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健全服务党员干警的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积极帮助干警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增强对党组织的集体归属感;要按照“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全覆盖;要加强基层党组织骨干队伍建设,按照“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要求,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

《实施意见》强调,要把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法院党组每年要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和帮助解决问题;要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加强督促考核,把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依据;要积极挖掘和树立服务群众表现突出的法院基层党组织先进典型,为各级法院基层党组织树立标杆和样板,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要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建立稳定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提高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使基层党组织有条件有能力为群众和干警提供服务。(记者 罗书臻)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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