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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机关:履行岗位职责 起到带头作用

日期:2013-07-22来源: 人民法院报点击:

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徐家新出席并讲话。他要 求,要通过这次培训班,紧紧依靠机关党支部书记这个承上启下、至关重要的层面,推动全院各单位按照党组部署要求,深入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在解决问 题、改进作风上取得实效。

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中央督导组有力指导下,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已于7月1日全面展开,各部门总体呈现组织有力、起步扎 实、开局良好的局面。立案一庭、民事审判第一庭、行装局、人民法院报社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各单位前一阶段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以及对下一步工作的安排。

徐家新在培训班上指出,全院各单位要按照部署安排,从各自实际出发,立足本单位的职能任务,着眼本单位的服务对象,在完成规定动作中采取符合本单位实际、针对性强的措施办法,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一些自选动作,突出单位特色,保证活动实效。

徐家新强调,各单位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支部书记作为机关党组织的带头人,既是全 院教育实践活动直接参与者和重点对象,也是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者、推进者、监督者,地位重要、责任重大。二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各单位要统筹兼顾、 精心组织,科学调配力量,合理安排任务,注重挖掘潜力,提高工作效率,正确处理好开展活动与做好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三要切实发挥带 头作用。要以勤奋刻苦的精神带头搞好学习,以敢于亮短揭丑的态度带头查摆问题,以无私无畏的勇气带头开展批评,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带头搞好整改,以自身的实 际行动,引领和带动本单位全体党员积极投入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在解决“四风”问题、改进司法作风上取得明确成效。(记者 刘 曼)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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