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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讲师团2013年西部巡讲支教巡礼

日期:2013-09-09来源: 检察日报点击:

 在检察机关,活跃着这样一支特别的队伍:他们或为检察业务骨干,或为检察专职教师,平时都在各自岗位默默奉献,但每年,他们中都有一部分人前往西部检察机关,花上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巡讲支教,把课堂搬到西部检察干警的身边。他们就是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讲师团。

2009年,为进一步加大支援西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组建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讲师团,并于当年组织了赴西部巡讲支教。此后,高检院每年都会选择三个西部省份开展巡讲活动,到2013年已派出5批巡讲老师。今年8月24日,由15人组建的讲师团分成三组,分赴西藏、贵州、云南展开巡讲。截至9月4日,讲师团先后在3个省级院视频培训3000余人,在9个分州市院、13个基层院现场培训2700多人,共授课20余场。

埋下一粒种子,期待开花结果

15天左右的时间,都培训些什么内容?怎样才能让西部检察干警在巡讲支教中受益最大化?

这是赴西藏讲师团在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林芝地区分院进行答疑座谈时的一个细节——

林芝县检察院正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准备对这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但之前该院从未办理过此类案件。该院公诉科检察官杨永强提问:附条件不起诉应该“附”哪些条件?嫌疑人系外地人,在考验期内又该如何进行社会帮教监督?

有着丰富未检工作经验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上海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樊荣庆率先作出回答。他先以上海为蓝本,系统介绍了规范的未检工作模式,然后根据法律规定,详细回答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具体条件。

樊荣庆话音刚落,广西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李迅华紧接着说,这起盗窃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是初犯偶犯,应当尽力教育挽救。检察机关可以联系妇联、团委等,寻找合适的企业收留改造嫌疑人。

坐在一旁的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田文利补充说,公诉人应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未检工作开辟渠道、建立机制,“希望你们从这一个案子开始做起”……

9月8日,田文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巡讲采取答疑座谈的方式,就是希望以这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为起点,为林芝的未检工作埋下一粒种子,在以后的日子里开花结果。

业务培训、师资培训、业务指导……据介绍,巡讲支教,既要为受援地区检察机关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加深当地检察干警对检察理论的理解和把握,更希望能帮助他们更新执法理念,推动当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拒绝说教灌输,鼓励互动启发

时间短,覆盖面广,一些地方的授课时间甚至只有一个上午。怎么讲,才能在短时间里激发起学员们的学习热情,提高培训实效性?

在培训方案事先拟好的情况下,如何提高培训实用性,培训方式尤为重要。记者发现,根据学员数量的多少和学员工作性质的不同,讲师团成员精心备课,授课方式多变。

8月26日上午,依托视频,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公诉办公室主任农中校正在给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两级检察院业务部门干警授课,主题为“刑事证据把握与运用实务疑难问题”。考虑到学员们均为各业务部门干警,且基层干警只能通过视频听课,农中校特意以个案为基本分析载体,结合今年以来检法两家办案中争议较大的10个案例,与干警研讨三个问题:检法两家就证明对象的实务争议、存在矛盾口供的判断与采信、证据矛盾之下的证据结论唯一性。

这堂课虽然以老师讲为主,但是因为选用了鲜活的案例,学员们听后都意犹未尽,不少人提出直接拷贝走老师的课件,因为“确实讲到我们工作的难处了”。

到了8月27日,农中校与全国检察教育名师、广西检察官学院院长刘缨合作,给瑞丽市和龙川县两个基层院的公诉人,讲授“公诉人法庭构建证据体系的策略与技巧”。根据这次全部学员总共才8人的实际,农中校他们在主讲的同时,融入了实训模式教学,一问一答,既有老师抛出问题请学员作答,也有学员拿出具体案件请老师分析,课堂气氛十分活跃。

结束授课,一直在旁听的云南省检察院教育处的一名同志忍不住感慨说,整堂课一问一答,保证了每名学员不仅参与其中,而且深入思考、分析,效果很好。

北京市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处长李继华带来了系列公诉实训课程,先进的培训理念与方法使云南基层干警耳目一新。

视频授课、基层巡讲、座谈交流……整个巡讲支教过程中,老师们丰富多彩的授课方式和精彩实用的讲授内容,给学员们留下深刻印象。下课后,他们纷纷要走老师们的手机号码,方便以后的探讨交流。

名师对接基层,缺什么补什么

林芝县检察院的杨永强进行现场提问时,拿着写有问题的纸张的手稍有发抖,因为他提问的对象拥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教育名师等“全国性级别”荣誉称号。与专家、名师面对面,让一直待在基层一线的杨永强既有些兴奋又有点紧张。

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今年这支15人组建的讲师团中有6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和2名全国检察教育名师,还有部分属于省级检察业务专家。一直以来,高检院政治部每年组建讲师团时,都经过严格筛选,确保师资力量的“高质量”,今年重点选择了部分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主讲教师,以保证巡讲支教工作的“输氧”功效。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有了师资力量的保证,还得充分摸清受援地区最需要哪方面的培训,做到有的放矢。高检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提高巡讲支教针对性,在讲师团出发前,已经分别向受援地区检察机关征求意见,开展需求调查,根据他们的实际需求拟定讲师团培训方向。

以贵州为例。通过调查得知,贵州检察机关希望加强职务犯罪侦查业务培训。为此,赴贵州讲师团按需施教,根据讲师团成员的专长,制定了相应授课计划:上海市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张亮,讲授“案件线索分析与初查”专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吴克利,讲授“侦查预审策略与技巧”专题;广东省台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冬根,讲授“刑诉法修改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专题;高检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声像资料室主任戴士剑,讲授的专题则是“现代侦查技术手段与运用”。

缺什么补什么,效果怎样?据调查,贵州受援地区基层检察干警普遍反映,讲师们授课注重解决问题,不脱离实际,受益良多。经过测评,贵州巡讲满意度均在98%以上。

检察教育培训是提高检察队伍素质和能力的重要基础和主要途径,是检察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其中强化和优化相对薄弱的西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尤显重要。把优质课堂搬到西部检察干警的身边,巡讲支教任重道远。

(徐盈雁)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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