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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达220名

日期:2013-09-13来源: 检察日报点击:

记者今天(9月12日)从正在召开的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改革专题研讨班暨第三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颁证仪式上获悉,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共评审产生全国检察业务专家220名,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国、门类齐全的专家队伍。

为加强高层次检察人才建设,高检院于2006年启动首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工作,至今已经成功进行了三次评审,先后出台《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和复审办法》、《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管理规定》等,规范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明确专家应负职责和应有待遇,评审工作机制渐趋完善。

据介绍,根据专家评审工作实践,评审出的专家依托自身专长,在各自工作岗位为促进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办理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严厉打击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二是承担了一批重大检察理论、检察实务课题研究工作,取得了大量具有较高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三是积极承担检察教育培训教学授课任务,开发形成了一批优秀培训课程。

据了解,在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工作带动下,各省级检察院相继研究制定本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出台省级业务专家培养规定,建立长效高层次人才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各地共评选出省级检察业务专家400余名,有利于缓解人才压力,优化人才结构,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

(记者王治国 徐盈雁)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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