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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

日期:2014-04-10来源: 法制日报点击: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净化网络广告市场,国家工商总局、工信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食药总局等八部门,将从4月10日至8月31日,联合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

在今天八部门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各地工商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网络广告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目前,工商总局正在积极建设国家广告数据中心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在专项整治期间将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强化对互联网广告的监测与案件线索交办。

甘霖要求,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集中清理检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网络广告及信息;要对辖区内互联网站,特别是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视频类网站、电子商务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加强监督检查,围绕整治重点,监督各类网站经营者自查自纠,清理违法广告,严查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区域间监管执法联动,强化跨部门、跨地区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建立健全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等工作机制,严惩利用互联网从事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互联网已成为重要的广告发布载体,网络广告市场秩序总体上规范向好,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一些网站发布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类广告违法问题严重,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工商总局广告监测显示,一些主要网站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部分网站经营者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广告发布前的审查责任,给虚假违法广告提供了可乘之机。

对此,甘霖特别强调,互联网站从事广告业务与其他传统媒体一样,必须遵守广告法的规定,没有例外,不存在任何“法律外的空白地区”。

甘霖提出,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网站及网站地方频道的日常监测和巡查,研究网络广告监管规律,强化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努力破解网络广告案件查办中存在的认定难、取证难、处罚难等一系列问题,积极探索创新网络广告监管方式方法。

她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推动广告审查制度的落实执行,大力开展互联网媒体广告审查员的广告法规培训,加强网络广告审查的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互联网信息服务者落实广告审查责任,切实提高网站的广告审查能力,强化网站自律意识和依法经营理念,从广告发布环节上切断虚假违法广告传播渠道。(记者余瀛波)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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