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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犯罪低龄化”须打组合拳

日期:2013-04-17来源: 南方日报点击:

来自江门市检察院的数据显示,近5年来,江门市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有所下降,但从总体上看,未成年人犯罪仍处高发态势。2012年,全市检 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的犯罪人数为6206人,其中未成年人为475人,占犯罪总人数的7.7%。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期年龄在18岁左右,其中以十五六岁的 少年犯罪更为突出,并呈现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

青少年犯罪低龄化趋势绝不是耸人听闻,尤其是校园暴力泛滥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早在2008年,广东开平市中学生被恶性凌辱的视 频在网上广泛流传的事件,受害女中学生遭受4名未成年男孩和7名女中学生的殴打和凌辱,更被性侵乃至轮奸,如此恶劣的犯罪行径让人震惊,让人沉痛。未成年 人该是未来的花朵,本是纯洁与美好的象征,但成长却与罪恶之名相粘,确实令人心痛。

可以说,暴力犯罪占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绝大多数。痛定思痛,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趋势病根在何处,又如何疗病除根?这是当下我们成人世界最 需要找寻和破解的任务和工作。在我个人看来,未成年犯罪的底气除了是对法治的无知或盲视之外,更来自于日常生活中对江湖暴力耳濡目染的崇拜。无论 是影视节目中的暴力镜头的着意渲染,还是小说书刊中故事情节暴力描写的刻意渗透,更有网络游戏中英雄暴力恩仇的恣意张扬,暴力主义的毒瘤一旦历经青少 年稚嫩的耳目,就都已在青少年心中扎下了根,也就不难想到,恶之花是如何在校园内外随处可见了。而显然,所谓近墨者黑,犯罪低龄化的病根,就在于暴 力文化对未成年人成长价值观的恶毒冲击和潜移默化。

由是想来,单凭法治一己之力是难以遏制当前犯罪低龄化趋势,唯有学校和社会的合力齐打组合 拳,才是根治病态的可行之径。一方面,学校要积极 开展法制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方面公安机关要依法对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文化部门则要严把质量审查关,杜绝不恰当的暴力文 化,实现精神价值上的正本清源。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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