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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爱英出席第二次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

日期:2014-09-22来源: 法制日报点击:

9月19日,司法部部长吴爱英率团出席了在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举行的第二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并在会上发言。会议就去年9月在北京举行的第一次会议以来取得的成果,加强和完善法治、促进地区和平发展以及各国立法经验进行了讨论。

吴爱英在发言中就进一步推进地区法治建设,深化成员国司法部间在法律和司法行政领域的全面务实合作阐述了中方主张。吴爱英指出,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2012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013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今年10月即将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吴爱英强调,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经过长期不懈努力,中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目前,按照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科学立法的新要求,中国立法机关将继续大力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吴爱英指出,中国的司法行政制度是为国家司法活动和法治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项法律制度。立法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近年来,围绕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国家立法规划,司法部先后组织起草了有关监狱、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多部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了有关律师执业管理、司法鉴定机构管理等66件部门规章,为司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对事关国计民生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提出意见建议。未来,中国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从中国国情和工作实际出发,围绕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不断加强社区矫正、监狱刑罚执行、戒毒管理、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

在大会发言中,吴爱英部长对上海合作组织司法部长会议机制今后的工作和加强各成员国司法部间交流与合作提出如下建议:各成员国加强交流,积极分享经验,共同促进本地区法治进步,为维护地区持久和平、稳定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建立健全司法部之间多层次多渠道合作机制,促进司法行政合作制度化,不断增强司法部长会议机制的包容性和开放性,不断加强机制能力建设,推动合作机制健全完善;各成员国尽快采取行动,积极落实本次会议签署的《联合声明》,以各种形式全面加强在立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司法协助、法律援助、法制教育等重点领域的务实合作。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由中国司法部倡议建立,是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成员国部门领导人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9月在北京召开。参加第二次司法部长会议的代表团分别来自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上合组织秘书长梅津采夫出席会议。俄罗斯司法部长科诺瓦洛夫主持了会议。会议通过了《第二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联合声明》。(记者周斌)

[责任编辑:张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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