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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发挥法院职能作用 参与治安综合治理

日期:2014-11-14来源: 人民法院报点击:

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上强调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精神

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1月1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的重要批示和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重要讲话,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政法综治战线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对政法综治战线是巨大鼓舞和鞭策。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对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政法综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牢牢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平安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把政法综治工作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中来谋划,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孟建柱同志在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任务,各级法院要按照孟建柱同志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狠抓工作落实,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切实维护国家政权安全、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依法惩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制贩假币、洗钱等经济犯罪,营造公平、透明、稳定的发展环境,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背后“保护伞”,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依法惩治涉枪涉爆犯罪,深入开展禁毒斗争。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加强对网络活动法律边界和制度的研究,进一步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会议要求,要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坚持维稳与维权相统一,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的案件,强化对征地拆迁领域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提高办理征地拆迁行政案件质量,依法保障征地拆迁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因环境保护引发的群体性诉讼案件。坚持依法处理群体性诉讼案件,通过理性平和文明公正司法,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会议强调,要积极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创造性地运用于社会矛盾化解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推动建立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处机制,依法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完善诉访分离工作机制,健全涉诉信访终结机制,破解导入难、纠错难、终结难,确保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解决。

会议要求,要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和源头性服务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司法保护,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善于通过对审判信息的挖掘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智能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切实发挥新媒体作用,加强法治宣传。高度重视网络平台和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工具建设,加大对法治引领和保障平安建设的宣传力度。把握好新闻传播规律与司法工作规律的平衡点,实现媒体监督与依法审判的良性互动,为深化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奚晓明、南英、景汉朝、黄尔梅、贺荣,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杜万华、胡云腾、刘贵祥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宁 杰)

 

[责任编辑:何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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