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26来源: 法制日报点击: 次
接令后可30分钟内完成准备
公安消防6个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5月启用
记者从公安部消防局4月25日召开的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公安消防部队将加快应对突发事件机动救援力量建设步伐,辽宁、广东、河北、浙江、重庆、新疆6个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将于5月底全部投入使用。
据公安部消防局装备处处长罗永强介绍,在遇到地震、空难、化学事故等重特大灾害时,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队官兵能实现接到作战命令后30分钟内完成战斗准备,在不需要任何后续保障的条件下,高质量完成黄金72小时救援。
据了解,这6支国家级搜救队不仅参与处置所在省市区域内和协作区域内的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难、空难、山岳事故、化学事故等重特大灾害事故,也可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执行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据公安部消防局介绍,为健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从2007年开始,辽宁、河北、浙江、广东、重庆、新疆六地消防部门开始建设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记者李恩树)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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