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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讲坛

从《论语》看孔子的法制观(2)

日期:2013-03-13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话从两头说,事从两边看。从技术上,恐怕这样的思路并不完全可行,光有教育示范,没有足够的打击力度恐怕不成。可一点道理也没有吗?在领导人与老百姓之间,谁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你把老百姓过日子的耕地、房子、工作岗位全给弄没了,把资产卖给老板,把土地送给开发商,逼得人家无家可归流离失所,还要打击犯罪,消灭偷摸骗抢,可能吗?

    对于那些妄想以包括死刑在内的严酷刑罚实现社会稳定的说法做法,孔子更是坚决抵制。

 惩治力度与打击手段——孔子在一般的意义上反对死刑

    挨了一顿冷嘲热讽,季康子大人并没有发怒,而是以宽广的胸怀、和蔼的态度继续征求意见——“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意思是,把那些不地道的家伙干掉一批,你看会不会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对此,孔子态度鲜明:“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在一个刚刚从原始氏族阶段过渡过来,血亲复仇仍然盛行的大形势、大环境下,孔子这么说,除了遭遇“迂阔”之类的批评外,恐怕还要饱受舆论抨击。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他凭啥说不杀?孔子的慎用死刑乃至从根本上取消死刑的观点,是由他普遍的刑事惩治观而得来的。一般的刑罚不是万能的,死刑也不是万能的。这里依稀看到他的老师——老聃“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观点的影响。

    边际效益递减规律在法律社会学领域应该同样适用——打击效果与打击力度之间,并不总是呈现出线性关系。

    为什么说孔子在一般意义上反对死刑,难道还有例外吗?

    取消死刑的社会条件和历史进程——孔子对待死刑的现实主义态度

    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诚哉,是言也。”意思是一个国家在好的政治家治理之下,经过一百年,就能清除残暴之气,也就可以取消死刑了,是的,这话对啊。

    历史曾经慷慨地给过哪家王朝哪个国家这样的幸运呢?从文景之治到同治中兴都仅仅几十年而已,倒是佞臣当道逆向淘汰几成铁律。但有一个反面的例证,明洪武朱皇帝采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巨大决心,整饬官场,杀人无数甚至贪赃满十五贯剥皮实草,终于换取了从开国到宣德、景泰年间一百余年的清明政治和社会环境。以杀止杀,几乎被明太祖实现了。

    善人为邦百年,不过是孔子的假设和憧憬而已,取消死刑应做到与实施死刑一样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