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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挥司法审判职能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日期:2014-03-31来源: 人民法院报点击:

3月28日至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调研人民法庭工作。杜万华实地考察了北碚区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和静观法庭,并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部分中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的同志进行座谈。

杜万华充分肯定了重庆市法院的人民法庭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要准确把握新时期人民法庭的功能定位。人民法庭的核心职能是审判工作,要通过审判职能的发挥依法支持和指导民间组织化解矛盾纠纷。二要合理设置人民法庭。人民法庭的设置要充分考虑辖区面积、人口及案件数量等因素,要与职能行使相匹配。三要正确处理调判关系。片面强调多调或多判均不可取,要根据案件性质和个案具体情况来决定是调还是判,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四要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要合理配置人民法庭的人员结构,探索与人民法庭职能相适应的法官任职条件、法官与法官助理相结合的模式,促进人民法庭队伍建设。五要高度重视司法便民问题。重庆市法院便民诉讼网络建设效果很好,要继续强化在各乡、各村化解一般矛盾纠纷的“民兵队伍”建设,人民法庭也要充分发挥“正规部队”的作用;要加强诉调对接工作,人民法庭要与基层组织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六要实事求是处理好巡回审判和坐堂问案的关系。在经济不发达、人口和案件少、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多开展巡回审判。在经济发达、人口和案件多、交通便利的地区,要以坐堂问案为主。对具有法制宣传价值的典型案例,可以开展巡回审理,达到“解决一个案子,教育一片群众”的目的。

(邓成江)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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