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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出台司法解释明确敲诈勒索认定标准

日期:2013-04-27来源: 人民日报点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共9条,提高了打击力度。

司法解释主要规定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特殊认定标准,多次敲诈勒索的认定,敲诈勒索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判处罚金的标准等内容。

第一条明确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记者徐隽)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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