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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座谈会召开

日期:2013-05-20来源: 法制日报点击:

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座谈会16日至17日在辽宁大连举行。会议提出,执法示范单位要强化管理、打造名牌、保持先进、全面提升。

近期,媒体相继曝光了浙江张氏叔侄、河南李怀亮等一批冤错案的平反过程。会议认为,公安机关应该从这些案例中总结教训,深刻反思刑事执法办案工作,健全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

会议提出,要用好、管好执法办案场所,严格在办案区规范办案,严格按照办案流程进行操作,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尽快让民警养成在办案区办案的良好习惯,防止执法安全事故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不规范行为发生。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法制部门要在严格监督管理上下功夫,建立不合格执法示范单位退出机制及执法示范单位申报数额动态分配机制,对执法示范单位从严监督管理。执法示范单位要作出表率和示范,要牢固树立执法质量是公安执法工作生命线的意识,在执法办案中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高执法质量,绝不发生一起冤错案件。

辽宁省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莲花派出所、江苏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江西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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