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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印发《高检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方案》

日期:2013-07-11来源: 检察日报点击: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根据《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印发了《高检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根据方案安排,7月3日至8月20日为“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这一环节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重点围绕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深入学 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群 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守共 产党人和人民检察官的精神追求。坚持开门搞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和系统内外的意见。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教育、专题讨论和征求意见。学习教育将重点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专题宣讲、经 常性学习和听取汇报五个方面的工作。专题讨论将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其中高检院党组重点围绕改 进工作作风以及检察机关如何践行群众路线等问题进行讨论,各厅级单位重点围绕如何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执法为民等问题进行学习讨 论。征求意见将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广泛征求高检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及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高检院要求全院党员、干部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的关系,把学习教育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中,坚持学以致 用、用以促学,边学习、边提高、边实践,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及时把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体现到推 动各项检察工作和高检院机关建设发展进步上。((记者徐盈雁))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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